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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住建委201*年建设领域节能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3:11:06 | 移动端:黄山区住建委201*年建设领域节能工作总结

黄山区住建委201*年建设领域节能工作总结

黄山区住建委201*年建设领域节能工作总结

区节能办:

201*年黄山区住建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监管的部署,狠抓建筑节能制度建设,加大建筑节能闭合化管理力度,使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建筑节能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

一是在世界节能日、全国节水宣传周、科普宣传日等开展了建筑节能街头宣传活动,发放《建筑节能100问》小册子及建筑节能、节电、节水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400多本(份),提高了广大市民对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与各新闻媒体联手,通过网络、影视等手段进行全方位、多途径的推广宣传。7月22日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上登载《黄山区大力推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应用,有效促进建筑领域资源能源节约》的文字新闻,重点介绍了黄山区推广散装水泥30万吨,散装率达80%以上的工作情况。大力宣传使用预拌混凝土取代混凝土现场搅拌符合我区加快建设“风景宜人、城乡宜居、环境宜业”的发展战略意义。9月10日的《城市品位提升年》视频新闻系列报道(七)宣传了《我区积极推进建筑领域节能降耗》中的大鹏忻安华庭项目,详细地介绍了我区上半年建筑节能工作开展的情况。三是开展了多层次、多批次的人员培训,先后组织开发企业、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管理相关人员约100余人参加市建委组织的专门培训。四是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和技术交流,组织从事建筑节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铜陵、马鞍山等地参观学习和交流,努力提高我区建筑节能施工、管理水平。五是长年利用北海中路4块卧式广告灯箱资源,制作宣传画面进行节能宣传;在全区在建建筑工地悬挂建筑节能宣传标语,以增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广大群众的节能意识,提倡建筑工程节能和生活节能,使节能减排深入民心。六是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其中涉及节能方面的有区住建委主办的政协黄山区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9号提案汪国基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保温系统工程管理及组建成立检验检测机构的提案》的提案”和协办的区人大杨继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关于发展低碳经济,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的建议》”的建议。二、强化机关办公节能管理,确保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成立机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定了《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黄山区住建委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节约用电,将办公场所的灯具全更换为节能灯具,做好照明系统节电工作,减少设备电耗;重视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杜绝各种浪费水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行为;精打细算节约办公用品,大力推进OA电子政务,减少纸张使用。做好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三、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我区建筑节能闭合化管理。

(一)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属各有关机构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黄山区建设领域节能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节能办)设在区质量监督站,具体指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实行“专人负责、相互协作”的制度,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做到了工作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继续狠抓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及时下发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节能减排相关规定和要求。转发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建筑节能专项规划》、《黄山市201*年节能工作要点》等。二是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黄山区201*年建筑领域节能工作要点》、《关于贯彻落实省建设厅等4部门实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实行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登记、公示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节能闭合管理的通知》等。

为保证建筑节能工作落到实处,建筑节能标准得以认真执行,我区建立了从节能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质量监督、专项执法检查、产品备案直至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等以建筑节能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为主要内容的闭合式全过程行政监管体系。一是实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制度。从施工图审查开始把关,实行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制度,要求送审的民用建筑的施工文件中必须有符合国家规范的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必须提交《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和《实施建筑节能承诺书》。二是实行建筑节能材料准入备案和公示制度。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备案、登记、公示制度纳入建筑节能闭合管理轨道。三是实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制度。所有节能项目必须达到设计功能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并办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工程验收备案手续。四是实行施工现场节能情况公示。要求建设单位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建筑节能情况公示。

五是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节能材料,并且在销售合同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保修书中均摘明节能的有关内容。

(三)强化落实,认真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我们通过实行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建筑节能在施工现场的执行力。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建筑节能设计、图审、材料采购、进场验收、见证取样检测、施工等主要环节的质量把关情况。五月、七月对全区建筑节能进行了综合检查,共检查八十多个项目,下发了四十余份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分析总结,组织了有关专题研讨,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办法。

全年,黄山区住建委累计开展在建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项目56个,验收面积28.74万平方米。

(四)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全面掌握建筑能耗实际状况,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建科[201*]31号)的要求,于10月26日、27日对黄山区201*年以前竣工在用的3000以上的机关办公建筑(黄山区政府办公楼1#、3#、5#、7#楼、检察院技侦楼、广电局办公楼、公安指挥中心、甘棠镇政府办公楼)和201*0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黄山轩辕国际大酒店)进行了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的数据采集。

通过强化节能管理,真正把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五)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应用示范和推广。201*年5月底,按照市住建委的统一部署,完成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申报工作。我区共有12个项目,建筑面积513300平方米,涵盖了太阳能光热技术及浅层地热能热泵技术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争取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一是有利于促进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及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扩大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的战略部署,加快发展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兴产业,推进太阳能光热技术及浅层地热能热泵技术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专业化应用,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二是可争取资金,填补项目建设资金不足;三是顺应“低碳”经济理念,可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民生活品质,对于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八月,黄山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并获得中央专项资金补助1.4亿元。十一月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建厅评审通过了黄山区住建委申报的黄山区人民医院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耿城镇太阳能LED路灯照明工程,为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并分别获得省财政厅、省住建厅补助奖励资金30万元和50万元资金补助。这两个应用项目是今年我市唯一两个入选全省20个示范项目的建设工程。该项目的建成,填补了我区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建筑及LED路灯照明工程方面没有省级示范项目的空白,对于我区下一步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工作将起到很好的示范和推进作用。

四、加大新型墙材、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以建材行业生产节能促进建筑节能。

我区新型墙材经过近十年的推广应用,目前新型墙材应用率达到90%以上,全区境内全部实现“禁粘”。201*年全区推广应用新型墙材面积40万平方,折合标准砖1.1亿块,折合节约土地180亩,节约标煤6820吨。201*年组织甘棠社区农民新村新型墙材应用示范项目和黄山区宏基节能保温板项目上报201*年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项目,经省经信委、省墙改办评审,各获得了1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启动了黄山区新型墙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能耗高、生产工艺落后的小机型进行整治,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促进节能降耗。

自201*年开始启动散装水泥应用,现在全区境内使用散装水泥量达到10万吨/年,大大节约了水泥在生产、应用、运输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自201*年8月在全市区县级率先建设了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累计生产应用量达到30万立方米以上,应用散装水泥达到8万吨以上,累计推广建设面积达90万平方米以上。今年年初对全区商品混凝土时常进行布点规划,新建了正海、旺成搅拌站,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布局,形成了年产75万立方米的产能。201*年推广应用散装水泥10万吨,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近14万方。全区水泥散装率达到50%以上。

通过加大新型墙材、散装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注重生产环节,提高能源节约,以建材行业生产节能促进建筑节能。

五、加强日常用电管理,合理节约城镇公共照明用电。根据城区不同道路车流量和人流量的情况,科学制定路灯节能降耗实施方案,加强照明设施维修维护,合理调整亮灯时间,改进亮灯设置方式,有效推进了路灯照明节能降耗工作的扎实开展。实施节能方案后,201*年路灯用电量同比降低5%。

一是不断加强对全区管理范围内路灯的管理,对城区的路灯进行全面维修,更换破损路灯灯具和线路老化电缆,使用节能型灯具,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充分利用北海中路卧式灯箱广告资源进行宣传,制作“节约能源,从我做起”、“普及节能知识、增强节能措施、打造节能社会”、“倡导低碳环保新生活,让你我从点滴做起”等公益广告,加强节能宣传,增强节能氛围,使节能降耗家喻户晓。

三是科学合理设置路灯启闭时间和亮灯方式,城区路灯开启时间统一在18:10,除金鼎大道、南环翡翠西路、政务新区广场、仙源西路、莲花北路、高速下线、新区大圆盘关闭时间为21:30外,剩余北海路、平湖路、太平路、莲花东路、玉屏路、龙井路等人口居住密集的商业街道周遍和住宅小区周遍路段路灯关闭时间为22:30。为确保道路和广场正常使用照明为前提,根据各路段路灯功能、密度等实际情况,主要采取单边亮灯和间隔亮灯方式。景观照明及平湖路立面亮化除重大节日外,平时不开启。

四是从技术参数和实际照明效果和使用寿命上对比钠灯、太阳能灯、LED灯和节能灯的优缺点,根据不同路段场所的需要安装不同光源,达到资源的合理利用,既节约了建设资金又节约了能源。目前城区府东路、龙南小区、龙门岭路段均安装太阳能路灯,LED光源也在部分乡镇公路逐步使用,使用效果良好。

五是加快路灯管理系统的改造,准备投入一定资金对城区路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系统能将采集到的数据自动进行存储、统计,并能随时进行查询和打印,照明自动监控与管理系统也能够灵活开/关灯,随时了解运行参数,及时发现故障,将传统的人工“巡灯”制度改为“值班”制度,同时还能通过全夜灯、半夜灯和智能调压等手段,降低能耗,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在节能降耗的同时提高照明系统的管理效率。六、优化照明系统,严格选用照明设备。

目前全区公共机构已完成了节能灯具的更换。新建项目的照明系统严格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要求选用节能灯具,并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七、当前我区建筑节能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下步措施。

我区建筑节能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有:一是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不够平衡,城区较好,农村和集镇存在差距;节能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开发建设单位存在恶性压价,保温工程质量有待提高;少数监理单位质量把关不严;建筑节能法规、标准体系仍不完善,建筑节能产品与市场需求不同步。二是由于建筑节能材料品种的繁多,我区的建筑节能检测能力在逐步完善中,导致少数节能材料检测不全面。三是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由于资金原因很难全面深入的开展。为此,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一严格执行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对违反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没有进行节能专项验收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对不执行标准的各责任主体给予资质或资格的降级、取消、公开曝光、限制进入市场、罚款和不予核准售房等各种处罚。(二)严格实施节能闭合监管制度。加强节能施工阶段巡查和检查,建筑节能专项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予办理备案手续。进一步落实房屋的在建和预(销)售阶段信息公示制度。全面开展节能产品及节能建筑的认定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建筑节能技术研究,继续抓好示范工作。充分利用黄山区各种可再生能源先天优势条件,重点抓新型墙体、可再生资源利用、绿色照明、节能型门窗、外墙外保温成套技术及材料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积极推广利用太阳能、地层浅能等自然能源。加强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跟踪管理,及时进行指导和总结,以点带面,将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引向深入。

(四)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发展、扩大检测机构,使检测机构对节能检测多元化。(五)进一步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本着“分期分批改造、能改多少改多少、不能改的创造条件改”的原则,加快建筑的节能改造,最大限度降低能耗。

(六)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亮灯方式,根据路段、季节、光源灯型及人口密集分布来科学节能。部分亮化设施陈旧,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近年来中心城区范围不断扩大,道路增多,新老城区路灯安装时间不同,安装的型号和光源不同,产生维修率和使用率的不平衡。下步将采用一段道路为试点,更换原有纳灯光源,使用节能灯,在照明效果达标的情况下,将逐步更换。

二O一一年一月六日

扩展阅读:建委工作总结

市城乡建设委党委

201*年度工作总结

201*年,市城乡建设委党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全市“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重点工作,突出做好“监管、调控、支持、服务”文章,全力提升建筑业、房地产、农房建设、建筑节能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城乡建设事业总体实现科学、健康发展。

一、201*年工作情况

(一)各项业务管理工作实现良好发展。把扶持重点行业发展和改善民生作为城乡建设的主攻方向,科学研判,创新举措,精准调控,稳步推进,有力促进了城乡建设转方式、调结构、健康稳定、科学发展。一是实现建筑业平稳较快增长。坚持培育发展高端高质企业,引导企业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筑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业结构优化调整步伐加快。据统计,前三季度,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66亿元,增长10.8%;实现增加值146亿元、利税28亿元,分别增长10.4%、15.2%。二是实现房地产业保持较强发展势头。围绕城市开发、改造、建设的重点方向,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力度,加快

项目开工建设,推进房地产结构优化升级,全市房地产市场呈现开发投资和新开工面积增长迅速、销售量有所下降、销售价格保持增长、市场供应结构优化等特点。前三季度,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370亿元,增长47.2%;其中住宅投资完成270亿元,增长41.4%。继续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成立了济南住宅产业基地,实现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三是狠抓了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农村住房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是我委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高度关注和百姓期待解决的问题,关系到我市的整体形象和百姓的切身利益。今年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三年任务的关键之年,我们克服了重重困难,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通过认真调研和破除项目制约瓶颈、实施审批大提速、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积极吸纳社会资金等措施,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实现由慢到快的赶超。截至11月底,全市完成农房建设94791户、危房改造15476户,双双超过全年任务目标。因地制宜定位城镇发展思路,严格招投标与质量安全监管,“城镇建设行动”第四批8个镇的建设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四是加快实施建筑节能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前三季度,全市建成节能建筑703.25万,建筑工程可再生能源应用175万;全市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

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84.56万。五是规范城市征收拆迁工作。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着力完善政策措施,规范拆迁行为,化解拆迁纠纷,顺利完成2.07万户搬迁和270万房屋拆除任务,保障了城市建设的进行。

(二)狠抓安全稳定和各项重点工作。针对今年发生的热点问题,狠抓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农民工维权、市场监管等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影响行业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同时,认真完成配套费征收和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一是狠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深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模式改革,完善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深入开展重点和薄弱环节专项治理活动,坚决遏制重大伤亡和质量事故。二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加强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执业资格动态管理,加强工程造价及监理行业管理,加速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大力维护建筑业企业和农民工权益。继续加强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截至三季末,全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收缴5.9亿元,增长78%。加大农民工关爱力度,注重工地文化建设,加强高温天气劳动防护,建立农民工健康档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近1262万元,惠及民工1.3万余人。四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推行市场、项目、企业“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和在建在售商品住房清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发10号文件精神,

加强土地供给、市场供应、预售监管、按揭贷款等多个环节的调控,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五是加强了配套费征收工作。201*年在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市城乡建委作为配套费征收主体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和内部处室配合,完善了配套费征收流程,建立了配套费征收及追缴的长效机制,保证了配套费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201*年11月底,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额突破了15亿元大关,达到了154518.12万元,同比增长31.22%,再创历史新高,为我市明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奠定了有力的资金基础。六是扎实推进“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本着“夯实基点、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形成特色”的思路,精心组织城市道路、公共建筑、交通设施、特殊设施、居住小区、居住建筑、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城市形象、提高了城市文明程度,并得到国家四部委验收组的充分肯定。

(三)“执政为民、廉洁高效”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我委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转变发展观念为先导,以开展权力观、政绩观、发展观教育为途径,以解决党员干部思想境界、宗旨意识、工作作风、服务效率、执法行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立足实际,突出实践,狠抓落实,扎实推进集中教育活动。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围绕“站在高起点、谋求大发展、城乡建设委应该怎么办”,“如何传承筹

办全运精神”,“执政为民、廉洁高效,我该怎么做”开展了解放思想专题讨论,进一步凝聚发展共识。二是全面提速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把济南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审批环节最少、服务意识最强、办事效率最高的城市之一”的目标要求,精简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和申报材料,将工程招标受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等12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全面提速,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三是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举办了“学方案、明职责、提效能、树形象”主题活动周,提出了“让人民满意”的口号,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强化了学习意识、服务意识、职能意识和民本意识。通过这次集中教育活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得到升华,促进了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机关和社会的一致好评,被评为全市集中教育活动先进单位。

(四)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巩固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成果,一手抓行业发展,一手抓精神文明,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战斗力不断提高。一是机关党建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党内组织制度,坚持党委中心组每周学习。认真落实党员公开承诺制度,逐级签订了公开承诺书,落实“双诺、双述、双评”制度。积极创建“机关党员先锋号”,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言等“庆七一”系列活动。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庆七一、唱济南、赞变化”歌咏比赛和羽毛球比赛,歌咏比赛荣获一等奖,羽毛球比赛获团体第一

名。二是机关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先后举办了机关公文写作培训班及财经知识强化培训活动,提高了委系统办文水平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财经业务水平。加强离退休干部支部建设,严格落实政治待遇,积极开展建言献策活动。认真开展机关节能宣传和节能检查,努力创建节能型机关。三是信息宣传工作生动有力。紧密围绕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管理等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在中央及省、市多家媒体刊登新闻通讯1000余篇,《济南市解决农民工工资清欠六大措施》在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上刊发。

(五)干部选拔培养工作规范有序。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有关规定,调整选拔任用处级干部30人。为了进一步拓宽干部选拔任用渠道,今年开展了一次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通过民主测评、笔试和面试,选拔出4名正处级干部、5名副处级干部。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二是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为使每一个同志都能“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结合实施新的“三定”方案,有计划的对机关部分科以上干部进行交流轮岗,注意全方位培养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适应不同岗位能力,有效增强了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三是继续强化干部培训工作。全年共选派12名处级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是我委选派培训干部数量

最多的一年。此外,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选派9名优秀干部分别到西藏日喀则、北川及省市重点工程和基层单位挂职锻炼,以求达到以干代训、边干边学的目的,为他们提高素质能力,尽快成长成才创造条件。四是通过健全和完善选人用人工作规则和程序,将选人用人的全过程于有效监督之下,便于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党委成员带头执行干部选任政策法规,不断规范选任规则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稳步推进。从市委组织部反馈的情况看,干部群众对我委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六)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化。深入贯彻上级部署,紧密结合城乡建设实际,狠抓廉政基础工作和防腐体系构建。一是积极开展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组织机关干部观看了《欲之祸》、《忏悔录》等警示片,到济南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二是加强重点环节廉政监察。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工作、“小金库”清理和公款出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传达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工作报告等,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目标要求,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了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四大纪律”等廉洁自律规定的教育和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五是抓好科技防腐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资质资格审核、网上售房等电子政务系统,通过电子化、数字化的手段促进预防腐败工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深感受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房地产业、建筑业的持续较快发展面临严峻的考验。除了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制约,商品房供应结构性矛盾还比较突出,建设企业自身竞争力不够强、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等行业固有矛盾始终没有解决;二是房地产业、建筑业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建筑业拖欠薪酬、招投标暗箱操作、工程违法转包、施工材料质量等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工程建设还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质量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三是干部职工思想精神状态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要求,机关党建、宣传、教育、廉政建设等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201*年工作打算

201*年,我们要以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建设发展的重点工作,抓住城市拓展空间、提升内涵和城乡一体化的有利时机,以

“优化升级、安全稳定、又好又快”为主旨,解放思想,创新举措,优化环境,改进服务,促进城乡建设科学、健康、较快发展,推动省会城市现代化建设。

(一)继续优化提升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实施商品住房供求双向调节,抓监控、促开工、稳房价。实施重点区域带动开发战略,加快普通商品房项目建设和销售,增加住房有效供给。201*年,全市房地产开发计划完成投资420亿元,商品房新开工面积800万、竣工面积480万、销售面积370万。继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形成住房供给的合理配。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管理,深化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做好房价稳定工作。二是加大监管扶持力度,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继续加快发展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加大投资型工程比重,促进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深化建筑市场监管,加强招投标、资质资格、工程造价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范参建各方市场行为。建立“走出去”服务协调机制,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优化行业发展环境。201*年,力争建筑业总产值突破千亿元大关,增加值达到300亿元,实现利税50亿元。三是加快农房建设步伐。加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分类指导和重点突破,充分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优先扶持大型

农民居住社区,确保完成4万户的农房建设任务。四是提升建筑节能成效。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型墙材应用率达到100%,建筑节能闭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施工阶段节能标准达标率达到100%。强力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建设,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达到40%以上。

(二)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维稳工作。一是进一步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深化施工图审后、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程质量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特种作业岗位工作制度和安全事故约谈制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进一步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厉查处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突出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专项治理;加强对建筑施工各环节特别是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安装和使用过程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督查;加大对无资质、超资质范围施工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长效机制。尽快出台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专门意见,建

立建农民工工资应急支付周转金制度和重点监控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制度,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四是继续强化信访工作。认真抓好房地产开发、拆迁等矛盾突出领域调研工作,注重从政策层面上研究解决信访问题。切实抓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实施办法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三)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委机关自身建设。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学习、教育、培训、关爱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在强化自我、严格自律、加强联系、互帮互助上下功夫,努力建设学习型、高效型、文明型、廉洁型的标兵机关,切实履行好城乡建设部门的新职能,展现新面貌、新形象。二是提高审批服务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建筑业管理年”和房地产开发规范管理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意识,大力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效能和水平。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完善“一家牵头、一口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行政审批新机制。三是加大支持服务企业力度。进一步健全“走出去”服务协调机制,继续加大与税收、金融等部门的协作扶持力度,构建开拓外埠市场的信息服务平台,在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和新兴市场加强宣传与推介,积极为企业开拓外埠市场提供优质服务。继续加快完善建设市场监管信息平

台,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预售许可、拆迁许可等事项情况和承发包交易情况,以及参建各方市场行为,逐步纳入信息化管理,通过网络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和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使之更加科学规范有序。二是继续坚持干部轮岗制度。有计划分批次对机关科以上干部和委直单位领导干部中进行轮岗,全方位的培养干部综合素质;三是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针对干部老龄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现状,尽快创造条件,分梯次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群众反映好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处级领导岗位。继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四是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力度。紧密联系实际,制定更加完善的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时调整干部教育培训重点,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干部整体素质不断增强。

(五)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专题教育、警示教育、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建设。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这几个关键环节,细化责任内容,量化考核指标,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三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从城乡建设实际出发,找准体系构建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牢牢把握管人、管钱、管事三个关键环节,注重全面构建、专项构建和科技促建并重,努力完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四是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科技防腐工作进展情况和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积极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积极化解矛盾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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