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乐队管理规定
皇明工程技术学院军乐队管理规定
一、总则
皇明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军乐队是学院的艺术团体,由学院在校学生组成。军乐队的建队指导思想是拓展学生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执行军事化管理的推动,促进青年学生全面发展。为了加强军乐队的管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二、日常管理及训练
(一)队员管理
1、军乐队于每年的九月下旬,在团委的指导下,面向全院新生选拔招收有艺术特长
的学生充实军乐队的队伍。
2、队员招收的条件: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乐感、节奏好、音准好;上进心强、
喜欢音乐;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68cm以上(含168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含160)。
3、队员必须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4、队员必须积极参加军乐队的训练、排练、演出等活动,并通过参加活动,提高自
己团结友爱的集体主义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吃苦耐劳的意志力、爱护公共财产的良好品质、令行禁止的组织纪律性。
5、队员必须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的前提下,刻苦练习器乐基本功,提高自己的演奏
和合奏水平,强化艺术素养。(二)训练1、军乐队的日常训练分为集中训练和声部训练。军乐队每周至少安排八节训练课(课外活动时间16:50----19:00),寒暑假酌情安排训练课。
2、队员必须准时参加每天的训练,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训。有事不能参加训练者必须亲自请假,批准后生效。事假不得超过训练总次数的10.
3、参加训练、活动、会议和演出任务,需提前三十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训练、活动、会议和演出,乐队采取出勤签到方式,统一汇总出勤情况,作为评优和处分的依据之一。
4、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开始训练,每学期考试周的前一周停止训练,如有临时演出任务,另行安排。
5、训练时应严肃训练纪律,遵从指挥,不准嬉戏打闹。6、军乐队日常训练在学院指定地点进行。7、队员必须义务参加学院的各项演出活动。(三)演出
1、军乐队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演出。在课余时间,经院领导同意可以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社会公益性演出。
2、在彩排及演出期间,所有队员必须参加,遵守纪律并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演出现场,随时做好演出准备。3、军乐队演出任务与其他个人活动冲突时,应首先保证军乐队演出任务的顺利完成。4、军乐队经同意可以酌情在校内举行汇报演出,提高乐队的艺术水平,激励队员奋发向上的团队精神。
5、军乐队训练和演出必须服从学院的日常教学安排和管理。三、组织机构1、军乐队设领队一名,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各省不组长一名。2、队长负责乐团日常管理、训练、演出的组织工作。
3、副队长负责乐团考勤、乐件管理、服装管理及后勤工作。4、声部组长负责各自声部的训练。
军乐队每学期召开专门工作会议不少于两次。定期研究有关军乐团发展的问题,商讨解决措施。四、奖罚
1、迟到早退次数超过训练总次数10的给以队内警告;超过15的给以队内通报批评,超过30的给以全院通报批评并勒令退出乐队。2、病假次数超过训练总次数25的做自动退队处理。
3、无故不参加训练5次以上或无故不参加学院演出者,给以全院通报批评,扣除操行分并勒令退队。
4、军乐队实行不定期的考核制度,一次不合格的给以警告,两次不合格的进行劝退,三次不合格的给以勒令退队。
5、每次参加学校的演出后将视情况给一通报表演,根据演出的级别给予3-15分的操行分加分。
6、每学年进行一次评优,优秀队员为军乐队队员总数的8.
7、态度不端正,训练期间不遵循纪律者给予队内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扣除操行分5分并给以勒令退队。
8、队训练积极主动、有上进心,进步明显者给予队内通报表扬。队内表扬一次,加操行分一分,一学期此项加分不超过10分。
9、成员在大二下学期开学时方可提出退队申请,经由院团委批准方可退队。五、乐器及演出服装管理
1、军乐队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后,训练或演出时每人发放一件乐器和一套礼服。乐器和一套礼服。乐器和礼服的所有权归学院,训练及演出时归队员使用,乐件和礼服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使用者按价赔偿。如使用者故意损坏则处以物件价格2倍罚款。乐器应经常保养,保持其清洁光亮,礼服要经常清洗保持洁净,训练或演出结束时物件要及时入库,并填好入库单。2、管乐队所有财产为学院财产,费排练、演出,概不外借。
3、队员参加非乐队演出时,如需借用乐器,需经过指导老师、团委批准并登记。4、军乐队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乐器,各队员对号使用自己的乐器,不可私自更换,非经允许不得乱动他人乐器。
5、训练结束后,队员将乐器、谱架、乐谱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6、爱护乐器,使用乐器时,必须严格的执行乐器保养和维护方面的有关规定,定期涂油,维护,乐器用完后放回原地,摆放整齐。
7、乐器用完后,放入乐器盒并保持乐器盒整洁,乐器盒如有不正当损坏,也需照价赔偿。
8、值班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好各类乐器,演出服装及其他器材,并登记造册。做好排练厅、保管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下班离开时需切断电源、关紧龙头、锁好门窗。六、附则
1、团委为军乐队队员建立队员艺术档案,档案由团委办公室保管。
2、对军乐队学员在器乐技能方面表现优秀,演出、训练成绩突出者,优先推荐就业。
扩展阅读:军乐队管理制度
果园小学军乐队训练制度
1、军乐队训练时间每周二、四、五12:3014:00及每天课外活动时间。
2、无广播通知情况下,视为正常训练。
3、训练期间要遵守训练纪律,不得随意打闹说笑,不得吃零食,不准随意出入训练教室。
4、军乐队成员必须保证训练时间,按时参加训练。训练期间不得早退,中途不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5、军乐队成员要爱护训练场所,保持训练教室卫生,要统一按照值日生表及时进行清扫。
6、要爱护乐器,轻拿轻放,保持乐器卫生。乐器不得交换使用,不得擅自拆装,如发现乐器损坏,学校将根据原因及损坏程度追究相关学生责任,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7、认真训练并完成当日老师布置的训练任务。
8、对从不缺席,训练表现突出者,在年度评选三好学生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9、学校定期对队员训练情况进行检测。
10、军乐队实行不定期的考核制度,一次不合格的给以警告,两次不合格的进行劝退,三次不合格的给以勒令退队。11、态度不端正,训练期间不遵循纪律者给予队内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给以勒令退队。
军乐队乐器赔偿制度
一、军乐队成员严格执行乐器保养和维护方面的有关规定,但因本身质量原因损坏,免于赔偿。由学校统一安排维修或购买新乐器。
二、军乐队成员,因使用不慎损坏,可酌情赔偿。三、铜木管乐队成员,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要照价赔偿。四、赔偿办法,由乐器管理人员核填赔偿单,经学校总务主任批准,再由损坏者持赔偿单到总务处缴款,或购买同样品牌、型号的新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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