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长听课评课制度
张南洼中心小学校长听课评课制度
为了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习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使新课程改革得以更好的实施,特制定听课、评课活动制度:
一、听课数量
1、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0节。
2、副校长、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3、科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4、学校组织教师听优秀教师讲课,每学期一次以上。二、听课要求
1、学校组织示范课、观摩课,全体教师必须全参加听课,学校领导要在听课活动中善于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学能手,树立典型,带动全体。
2、教研组组织的青年教师汇报课,学科带头人的实验课、研究
课,本组教师必须全部参加听课,且在听课前认真熟悉教材和学生实际情况,以便听课时抓住重点和关键。
3、学校领导听推门课,可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同时
检查授课与教学进度、教案是否相符。教师个人听课可自行联系安排。
4、听课教师必须提前进教室,态度要认真虚心,不能有干扰课
堂教学的行为(如带手机进教室),要认真写好教学全过程的听课记录。
5、听课杜绝走形式,不能为应付检查而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6、听课后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领导和
教研组长要实行跟踪听课指导,帮助改进,限期提高。
三、评课要求
1、评课时先由执教教师自我评价,找出成功与不足之处,促使执教者加强对自己课堂教学的课后反思,激发全意进取,改进教学的内在动力。
2、听课教师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善于发现教师讲课中的优点,
充分肯定。根据自己的见解,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要有深度,不许光唱赞歌,浮在表面。
3、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有评课组织者全面客观地做出总结,
使教师在听课、评课过程中得到提高。
4.检查听课记录,要注重对评课意见的检查。如果评课敷衍了事,
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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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小学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城山学校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推进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是关键,管理制度是保证。上课、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校本教研的一种形式。通过上课、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使学校领导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领导发现教师课堂教学优点,并进行总结推广,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听课、评课,使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现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教师听课要求:
(一)听课节数:
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年级和所有学科。教师: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2节。(二)听课形式:
1、集体听课。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比赛课、研究课等。2、外出学习听课(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原则上应自行先调好自己的课程,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请教务处协调,千万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2、教研组以上的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准备等。
3、听课时,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讯工具。如没有特殊情况不中途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4、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所有听课者均应写听课简评。
二、教师评课要求:
1、大家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学习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充分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评课既不能一团和气,也不能吹毛求疵。
2、哪一级组织听课就由哪一级组织评课,并做好评课记录。
3、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做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和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进行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各科组可以结合每次活动的研究重点进行专项评课与研究。4、评课前,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或介绍授课后的体会,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作深入讨论分析。评完课后,教务主任、教研组长应对执教者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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