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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连云港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宣传工作计划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3:52:02 | 移动端:201*年连云港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宣传工作计划

201*年连云港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宣传工作计划

201*年海通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宣传工作

计划

201*年是全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点、线、面全方位展开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热情,提高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的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根据镇创建办《关于印发201*年海通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对201*年全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宣传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要求

根据今年镇创建活动目标任务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同建和谐新海通,共创放心消费镇”主题,以宣传测评体系、创建标识和温馨提示语等为载体,精心策划,上下联动,创新形式,打造精品,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社会各界在创建活动中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以及放心消费在“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中所起的促进作用,突出成果宣传,全面展示创建工作成效,进一步聚焦社会视线,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成熟消费、健康消费、文明消费,着力营造有利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的浓厚社会氛围,确保到年底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社会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努力把“放心消费”打造成人人知晓的社会品牌,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二、宣传内容

(一)围绕创建主题组织常态化宣传。各单位、各村(居)要继续以“同建和谐新海通,共创放心消费镇”为主题,因地制宜,通过开辟专版、专栏等形式,既开展阶段性重点工作的集中宣传,又开展贯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过程的经常性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动态情况、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努力加大自身创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公益晚会等活动。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建国60周年,以及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的重要活动,通过“315”晚会、论坛、文艺演出、消费咨询、集中维权、商品推介等载体,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知识宣传咨询、示范(先进)单位风采展示。在商业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落实大型公益广告牌1-2块,张贴和摆放放心消费提示牌、提示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入街头社区,深入乡村田头,让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民心。

(三)组织试点企业、行业和部分经营户开展公示承诺活动。创建办组织试点企业、行业和部分经营户向社会作出公示和公开承诺,广泛宣传创建活动意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参创单位和经营户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提高全社会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认知度和参与度。(四)继续推广使用创建活动“标识”。各单位要继续把推广使用创建活动“标识”作为今年创建宣传的重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在相关集中经营场所和参创企业、行业中张贴使用,不断推动放心消费理念深入人心。

(五)开展消费教育。要结合“消费与发展”年,开展“同建和谐新海通、共创放心消费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普及消费常识,开展消费指导,提供消费警示,尤其要高度重视农村消费教育,大力普及农村食品、农资、家电等健康安全消费和依法维权常识,全力推进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市场、进企业,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引导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民消费者科学、文明、健康、理性消费。

(六)抓好测评体系的宣传贯彻,为建立创建长效机制打牢基础。镇动员和组织各参创企业、行业和区域,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测评体系》精神,适时召开宣传部署会或举办专题培训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动员参创单位组织创建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宣传测评体系确定的测评项目、指标名称、测评内容、测评标准和方法等内容,严格按照测评体系的要求,抓紧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细则》。同时,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参创企业、行业创建标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把贯彻测评体系与健全诚信体系、完善企业自律制度、完善创建活动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对照测评体系狠抓创建措施的落实,努力形成学习、宣传、贯彻测评体系的热潮。三、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宣传工作是整个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认清宣传工作在整个创建活动中的重要性,切实把创建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努力加强对创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市创建办宣传工作计划,认真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宣传工作具体实施计划,提高策划水平,增强宣传效果,既要配合市创建办抓好重点宣传项目的落实,又要结合自身实际抓好常规宣传项目的落实。

(三)要创新宣传形式,改进宣传方法,强化立体宣传意识,既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络、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动态情况、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果等;又要通过文艺演出、公益广告、标语口号、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全方位营造创建氛围,增强宣传工作的综合性、系统性和连贯性,不断强化宣传工作的整体声势。

(四)要加强创建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对创建信息专报、简报的报送和编报工作,及时向市创建办报送各类创建活动信息,反映创建工作动态,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务信息在宣传、指导和督查创建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确保年度内各成员单位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县区不少于12篇。同时,要做好创建活动过程中有关书式台帐资料和影像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加强对创建宣传工作的目标考核。各级政府要与各创建成员单位、主要新闻媒体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创建活动宣传报道数量和质量纳入目标考核,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年度内各成员单位在主要媒体发表宣传报道不少于3篇,试点行业不少于6篇,各县区不少于12篇。市创建办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创建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督查,适时组织明查暗访和综合评价考核,确保各项宣传目标任务的完成。

扩展阅读:关于印发201*年连云港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

连云港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文件

连放心消费创建办201*4号

关于印发201*年连云港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

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年连云港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宣传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抓紧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放心消费创建宣传计划通知

抄送: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

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连云港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201*年3月7日印发共印:100份201*年连云港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宣传工作计划

201*年是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点、线、面全方位展开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热情,提高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的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根据市创建办《关于印发201*年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意见的通知》(连放心消费创建201*2号)的有关精神,现对201*年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宣传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要求

根据今年全市创建活动目标任务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同建神奇连云港,共创放心消费城”主题,以宣传测评体系、创建标识和温馨提示语等为载体,精心策划,上下联动,创新形式,打造精品,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社会各界在创建活动中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以及放心消费在“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中所起的促进作用,突出成果宣传,全面展示创建工作成效,进一步聚焦社会视线,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成熟消费、健康消费、文明消费,着力营造有利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的浓厚社会氛围,确保到年底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社会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努力把“放心消费”打造成人人知晓的社会品牌,为促进全市经济

-2-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宣传内容

(一)围绕创建主题组织常态化宣传。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以“同建神奇连云港,共创放心消费城”为主题,因地制宜,通过开辟专版、专栏、专网等形式,既开展阶段性重点工作的集中宣传,又开展贯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过程的经常性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动态情况、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努力加大自身创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公益晚会等活动。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建国60周年,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的重要活动,通过“3〃15”晚会、论坛、文艺演出、消费咨询、集中维权、商品推介等载体,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知识宣传咨询、示范(先进)单位风采展示。在商业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落实大型公益广告牌1-2块,张贴和摆放放心消费提示牌、提示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入街头社区,深入乡村田头,让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民心。

(三)组织开展“连云港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果展示宣传月”活动。下半年,市创建办将会同各县区政府、有关新闻媒体,实行全区域、多部门联动,在全市各地选择一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立足当地特色,有针对性地集中巡回宣传和展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广泛开展消费咨询,

-3-普及创建知识,公开创建承诺内容,展示企业形象、扩大创建影响。

(四)组织试点企业、行业和区域开展公示承诺活动。各县区要认真组织本地区试点企业、行业和区域向社会作出公示和公开承诺,广泛宣传创建活动意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参创单位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提高全社会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认知度和参与度。

(五)继续推广使用创建活动“标识”。各单位要继续把推广使用创建活动“标识”作为今年创建宣传的重点,认真落实市创建办下发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标识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连放心消费创建办201*9号)精神,有计划、有重点地在相关集中经营场所和参创企业、行业中张贴使用,不断推动放心消费理念深入人心。

(六)进一步完善“连云港市放心消费创建网”主题网站,加强信息传播与互动。设立“创建要闻”、“港城在行动”、“创建访谈交流”、“创建风采”、“全民参与”等子栏目,建立“放心消费承诺企业大联盟”,搭建与各创建单位、消费者沟通交流、网上和解的大平台,让广大市民可以足不出户了解创建信息、城市消费环境变化以及参与在线讨论、咨询等,发挥其宣传主导作用。

(七)利用短信平台,扩大“放心消费提醒短信”发送范围。利用移动、电信、联通三大参创单位的短信平台,高密度、全覆盖的向全市消费者发送放心消费常识和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的

-4-创建知识知晓率。

(八)开展消费教育。要结合“消费与发展”年,开展“同建神奇连云港、共创放心消费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普及消费常识,开展消费指导,提供消费警示,尤其要高度重视农村消费教育,大力普及农村食品、农资、家电等健康安全消费和依法维权常识,全力推进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市场、进企业,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引导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民消费者科学、文明、健康、理性消费。

(九)抓好测评体系的宣传贯彻,为建立创建长效机制打牢基础。各县区要动员和组织各参创企业、行业和区域,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测评体系》精神,适时召开宣传部署会或举办专题培训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动员参创单位组织创建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宣传测评体系确定的测评项目、指标名称、测评内容、测评标准和方法等内容,严格按照测评体系的要求,抓紧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细则》。同时,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参创企业、行业创建标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把贯彻测评体系与健全诚信体系、完善企业自律制度、完善创建活动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对照测评体系狠抓创建措施的落实,努力形成学习、宣传、贯彻测评体系的热潮。

三、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宣传工作是整个放心消费

-5-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认清宣传工作在整个创建活动中的重要性,切实把创建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努力加强对创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市创建办宣传工作计划,认真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宣传工作具体实施计划,提高策划水平,增强宣传效果,既要配合市创建办抓好重点宣传项目的落实,又要结合自身实际抓好常规宣传项目的落实。

(三)要创新宣传形式,改进宣传方法,强化立体宣传意识,既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络、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动态情况、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果等;又要通过文艺演出、公益广告、标语口号、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全方位营造创建氛围,增强宣传工作的综合性、系统性和连贯性,不断强化宣传工作的整体声势。

(四)要加强创建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对创建信息专报、简报的报送和编报工作,及时向市创建办报送各类创建活动信息,反映创建工作动态,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务信息在宣传、指导和督查创建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确保年度内各成员单位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县区不少于12篇。同时,要做好创建活动过程中有关书式台帐资料和影像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加强对创建宣传工作的目标考核。各级政府要与各创

-6-建成员单位、主要新闻媒体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创建活动宣传报道数量和质量纳入目标考核,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年度内各成员单位在主要媒体发表宣传报道不少于3篇,试点行业不少于6篇,各县区不少于12篇。市创建办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创建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督查,适时组织明查暗访和综合评价考核,确保各项宣传目标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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