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于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去年11月国务院提出我国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后,各地纷纷主动采取行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少地方提出发展低碳产业、建设低碳城市、倡导低碳生活,一些省市还向我委申请开展低碳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既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又应对气候变化、降低碳强度、推进绿色发展的做法和经验,非常必要。经国务院领导同意,我委将组织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
气候变化深刻影响着人类生存和发展,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能源需求还将继续增长,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同时,如何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妥善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全新的课题。我们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从实际出发的方针,立足国情、统筹兼顾、综合规划,加大改革力度、完善体制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示范推广,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的试点,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积累对不同地区和行业分类指导的工作经验,是推动落实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的重要抓手。二、试点范围
根据地方申报情况,统筹考虑各地方的工作基础和试点布局的代表性,经沟通和研究,我委确定首先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开展试点工作。三、具体任务
(一)编制低碳发展规划。试点省和试点城市要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全面纳入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试点省和试点城市低碳发展规划。要开展调查研究,明确试点思路,发挥规划综合引导作用,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增效、增加碳汇等工作结合起来,明确提出本地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降低碳排放强度,积极探索低碳绿色发展模式。
(二)制定支持低碳绿色发展的配套政策。试点地区要发挥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环保、新能源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协同效应,积极探索有利于节能减排和低碳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探索有效的政府引导和经济激励政策,研究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落实。(三)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试点地区要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和发展战略,加快低碳技术创新,推进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积极运用低碳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要密切跟踪低碳领域技术进步最新进展,积极推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或与国外的联合研发。
(四)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试点地区要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建立完整的数据收集和核算系统,加强能力建设,提供机构和人员保障。(五)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试点地区要举办面向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培训活动,提高决策、执行等环节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活动,鼓励低碳生活方式和行为,推广使用低碳产品,弘扬低碳生活理念,推动全民广泛参与和自觉行动。四、工作要求
低碳试点工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需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务求实效。试点地区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抓总的工作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负责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辖区内有试点城市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支持和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试点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特色,大胆探索,注重积累成功经验,坚决杜绝概念炒作和搞形象工程。试点地区要抓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于8月31日前报送我委。
我委将与试点地区发展改革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定期对试点进展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开展相关国际合作,加强能力建设,做好服务工作。对于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将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示范。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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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启动5省8市低碳试点工作
201*年08月19日来源:全球节能环保网阅读:1014
========文章导读========国家发改委启动5省8市低碳试点工作国家发改委酝酿尽快出台低碳标准年内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或将出台低碳试点:探索低碳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彩阅读========国家发改委启动5省8市低碳试点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日在北京启动国家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承担低碳试点工作的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市政府有关负责人承诺将研究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在国家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启动会上说,为了中华民族和全人类的长远利益,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确定了中国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中国将把这些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开展低碳试点工作,是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既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又应对气候变化、降低碳强度的成功做法,积累在不同地区推动低碳绿色发展的有益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8月10日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省和试点城市要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全面纳入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试点省和试点城市低碳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本地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降低碳排放强度。
此外,《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发挥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环保、新能源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协同效应,积极探索有利于节能减排和低碳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控制温室气体
排放目标责任制,探索有效的政府引导和经济激励政策,研究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落实;密切跟踪低碳领域技术进步最新进展,积极推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或与国外的联合研发。
低碳试点省和试点城市主要负责人在启动会上介绍了本地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省市的经验、以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减排压力大低碳标准争取尽快出台
减排压力逐渐增大,5省8市率先成为各自所在区域减排的排头兵和相关政策举措的试验田。
国家发改委近日透露,我国将首先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市开展发展低碳产业、建设低碳城市、倡导低碳生活的试点工作。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昨天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试点省市,是先由各地自我申报,再从申报省市中选择可以覆盖全国区域的地方作为试点。低碳到底有没有具体标准?
解振华表示,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对低碳标准的制定进行研究,争取尽快出台。“十二五”期间国家还将制定资源产出率的指标。
昨日上午,解振华在北京举行的201*中国低碳发展论坛上表示,国家发改委启动低碳省和低碳城市的试点工作,就是要发挥各地、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
“试点也不是表示入选试点的省市在低碳工作方面做得比其他地方更好,而是要求各地要按照低碳的要求去重新规划设计地方发展目标。”解振华说。
在当天下午举行的“低碳省区和城市试点启动会”上,解振华提出了相同的观点,并表示建立低碳地区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长期摸索,因此国家发改委对于试点方案具体内容的安排、工作阶段的部署不作具体要求,各地可以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但重点要突出今后几年的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特别是在“十二五”期间的目标。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试点地区的低碳发展规划初稿大体均已完成。一些地区的实施方案已经开始广泛征求意见。
据广东省常务副省长朱小丹介绍,广东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初步计划按以下几个阶段加以推进:
准备阶段:自今年8月到年底,将尽快完善低碳省试点方案和思路,制定广东省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同时抓紧建立广东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设立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研究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的可评价体系、指标。
启动阶段:计划在201*年全年完成,将组织开展试点相关工作,在全省开展一批低碳发展示范项目,研究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分解方案,建立碳标识等低碳认证制度。深化阶段:为201*年全年,主要任务包括全面推进低碳发展,狠抓低碳示范省建设,力争在全省初步建立起温室气体减排的市场机制并不断完善,推进低碳试点的规范。“到201*年上半年我们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研究下一步发展思路。”朱小丹说。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试点政策会在探索过程中逐步出台。
重庆市副市长童小平建议,在试点的开始阶段应该建立一个一体化的试点规范,比如低碳标准、示范项目、低碳扶持政策。“如果这三个体系是贯通的话,试点工作就有了具体抓手。”
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将陆续出台
18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启动低碳省区、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这已经是8月份以来国家各有关职能部门出台的第六项针对节能减排的实质性动作。而据记者近日多方了解,下半年内仍有一系列节能减排的政策可能陆续出台。
早在7月19日,国家发改委就确定了5个低碳试点省和8个低碳试点市。18日召开的试点启动会则宣告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国家发改委网站8月10日公布,该委7月19日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这一通知,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将首先开展低碳试点工作。这些省市的试点工作包括五项具体任务: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制定支持低碳绿色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通知表示,低碳试点工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所以试点地区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抓总的工作机制,还要抓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于8月31日前报送国家发改委。而且国家发改委将与试点地区发展改革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定期对试点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这已经是8月份以来国家各有关职能部门出台的第六项针对节能减排的实质性动作。尤其是在8月3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布:上半年我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0.09%之后,各种减排政策可谓纷至沓来。
在3天之后的8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就联合发出《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宣布截止7月14日,全国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22个省区市已全部发文取消了地方实施的优惠电价措施,目前所有高耗能企业开始执行新的差别电价政策。8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又向社会公告了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水泥、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制革、印染、化纤等18个工业行业2087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并要求这些企业的落后产能必须在今年三季度前全部关停。
8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再次联合公告了第二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
加上8月1日公布的第一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节能减排一时成了国家工作的一大重点。
在18日召开的201*中国低碳发展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透露,我国未来还将采取一系列积极的政策和措施,通过大力地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解振华说,要完成“十一五”任务,形势非常严峻,只剩3个月时间。从前四年的情况看,我们所完成的任务量和时间进度的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今年第一季度,单位GDP的能耗又增长了3.2%。要想实现“十一五”的全部目标,既要补上过去耽误的减排排量,还要把今年增长的这一部分吃掉,只能下重手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周长益则在会上透露,工信部正在推进多项工作,以确保节能减排工作的进一步推广。
第一,大力开展传统产业的低碳化技术改造。据他介绍,当前中国工业消费能源占全社会的71.3%,节能潜力依然很大。
第二,采取一系列的综合性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如这次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就是这项工作中的一部分。
第三,要狠抓企业的节能降耗管理,通过建立一系列的能源管理制度,对企业的能源管理提出要求。
第四,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效达标,以国际先进水平为标准,找出差距提出措施。周长益表示要学习日本的领跑者制度。这一制度要求在六到八年之内,所有的企业必须通过改造,在节能减排方面达到行业的先进水平。
第五,组织对重点行业节能减排项目的评估和应用研究,研究制定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先进适用目录和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的专项规划,发布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
第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再生有色金属利用专项规划为核心,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另外,针对民众的减排措施近期也可能出台。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原能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朱成章认为,鉴于现在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以及“十二五”可能会有更高的节能减排目标,下半年很有可能、也有必要出现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比如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有望在下半年出台。”他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低碳试点:探索低碳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日在北京启动国家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市成为我国首批试点地区。这项工作的启动,是我国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履行国际承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全球气候变化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也是各国抢占国际道义制高点、增强自身经济、科技竞争优势的重要领域。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大国,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构建低碳和绿色的生产体系、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对促进本国乃至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自从工业革命以来,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在过去两百多年来大量消耗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导致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面临气温不断升高,极端气候频繁发生,海平面持续上升,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严峻挑战。发展低碳经济,逐步减少对煤炭等化石燃料的依赖,开发利用绿色能源,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已经成为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
从中华民族和全人类的长远利益出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确定了我国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有关部门将把这些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开展低碳试点工作,是落实中央部署而进行的有益探索,有利于实现中央确定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树立积极负责的大国形象。
同已经完成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能源资源禀赋有着明显的不同。我国的石油、天然气人均探明储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7%,即使是储量相对丰富的煤炭,也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63%。因此,大力开发核能、太阳能、风能等绿色能源和低碳能源,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已经成为我国产业调整的重要内容。
另外,作为一个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我国面临着发展经济,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提高13亿人民生活水平的艰巨任务,每年消耗大量的能源资源,排放大量的温室气体。尽管近年来我国在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调整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由于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以及快速城镇化等原因,我国遏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因此,在没有现成模式可以照搬的情况下,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低碳和绿色的生产体系、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是我国当前面临的紧迫而又重大的任务。
上述5省8市开展低碳试点必将有助于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探索到既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又应对气候变化、降低碳强度的成功做法,积累在不同地区推动低碳绿色发展的有益经验。
这些试点地区有着不同的特点,有的位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有的属于中部和西部地区;有的属于大城市,有的只是地区一级城市。除了地域差异外,自然资源、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也不一样。因此,发展改革委鼓励这些地区在认真学习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借助国内顶级科学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的帮助,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低碳经济的道路。
从国内外的经验来看,开展低碳试点应发挥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环保、新能源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和低碳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探索有效的政府引导和经济激励政策,研究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落实;密切跟踪低碳领域技术进步最新进展,积极推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或与国外的联合研发。
同时,各地还应大力宣传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方式,使节能减排、保护人类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家庭、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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