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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工商局农资市场义务监督员暨红盾护农联络员护农维权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3:56:13 | 移动端:XX县工商局农资市场义务监督员暨红盾护农联络员护农维权工作总结

XX县工商局农资市场义务监督员暨红盾护农联络员护农维权工作总结

XX县工商局农资市场义务监督员暨红盾护农联络员

护农维权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有关“红盾护农”工作的指示精神,为及时了解掌握农资商品使用情况,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全方位做好“红盾护农”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三农”经济建设,结合我县农资市场的经营现状,我局由基层工商分局按每个乡镇1-2名的数量从辖区内推选农资市场义务监督员暨红盾护农联络员,开展护农维权工作。

具体做法是:

一、认真甄选对象。1、确定聘请对象范围:从乡镇、村委会分管农业的领导、当地知名人士、种养殖大户、涉农龙头企业、农技员、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等一些热衷公益事业的人员。2、明确聘请的基本条件:思想作风正派,秉公办事,敢于揭露违法违规行为,关心农民群众利益,并具有一定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加强业务培训。组织聘请对象认真学习《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钻研农资相关知识。积极配合工商等农资监管部门宣传国家有关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建立工作机制。依照我局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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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建立农资市场义务监督员暨红盾护农联络员小组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局,各分局及其他股室为小组成员。农资市场义务监督员暨红盾护农联络员负责向协调办公室及其他政府部门反映、举报当地农资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农资监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商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通过培训使这些农资市场义务监督员暨红盾护农联络员初步了解了有关的农资法律法规和识假辩劣知识。他们成了工商部门的信息员、联络员和宣传员,弥补了我局执法人员少,辖区范围大,监管不能及时到位等问题,延伸了监管网络。截至目前,我局共收到农资市场义务监督员暨红盾护农联络员反馈信息18条,协助调解农资纠纷2次,举报种子、化肥问题1个。分局根据义务监督员反映的线索立案调查1件,保证了农民用上放心的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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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红盾护农工作汇报

围绕“三农”强机制突出“服务”促发展

甘肃省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年“红盾护农”

工作情况汇报

(201*年11月20日)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今年以来,甘肃省XXX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甘肃省工商局“红盾护农”工作的总体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执法职能,进一步巩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就一年来的工作专题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夯实监管工作基础为了把“红盾护农”工作落到实处,按照《201*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开展“201*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201*年“红盾护农”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

长,发改委、物价、农业、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相关科室为成员的“红盾护农”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参与、协会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同时,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了《XXX市工商局市场巡查工作规程》、《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建立了市局党组成员包县(分)局、县(分)局局长包工商所、所长包巡查组、巡查组长包片、组员包户的分级监管片区责任机制,对主体准入、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全程监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责任人员全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构筑了“纵到底、横到边”的监管执法网络,为开展好“红盾护农”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二、搭建平台,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结合“五五”普法,加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宣传和农资打假宣传,一方面不断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红盾护农放心农资进村入户”宣传活动,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印发“明白纸”、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宣传咨询点、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和农资打假识假辩假知识。活动期间,先后出动宣传车辆212台(次),宣传人员1338人(次),

悬挂横幅50条,张贴标语300多条,制做宣传展板25块,发放宣传材料28440份,组织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14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1557人(次),在《甘肃日报》和《XXX日报》刊登农资打假宣传图片和宣传稿件24次。二是利用春耕、夏播等有利时机,上门宣传,把讲解农业知识和农药、化肥、种子等重点农资识假辨劣《常识读本》和宣传材料送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大力推介优质放心农资,树立农资品牌消费意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了以“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为主题的红盾护农大型启动仪式,XXX市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分别讲话并视察了农资市场监管情况。同时,举行了“放心农资进村入户”消费者经营者拒绝假冒伪劣农资千人签名及宣传车队上街宣传活动,对评定为“农资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店”129户企业发放了荣誉牌匾。工商、物价、农业、质监、供销社、农机等部门分别在主会场设立咨询宣传台,现场受理咨询、申(投)诉,现场调处消费纠纷,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三、完善制度,创新举措,努力构筑长效监管机制(一)发挥登记职能,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口。市、县(区)、工商所三级登记窗口在认真落实首问首办、限期办结制、服务承诺、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等制度,切实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严格落实《行政

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对前置审批手续不全或不符合申办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登记。同时,建立农资市场主体“经济户口”和质量档案,切实把好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口。

(二)健全完善制度,构筑长效监管机制。市局制定完善了《农资市场监管八项制度》、《农资市场监管风险预警制度》、《重点农资分季节监管要点》、《农资配送规范》等10项制度,全面推行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种子留样备查等监管措施,局、所两级全部建立了农资留样备查室。以实现可追溯管理为目标,落实农资配送货车辆登记备案制度,并对配送货车辆实行信用分类监管,从源头上遏止了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向农村市场的蔓延。目前,全市共登记备案农资配送货车辆165台,配送农资货值6800多万元。把建立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作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重中之重,目前,农资批发企业100%建立进销货台帐,零售企业100%建立进货台帐。

(三)突出以点带面,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深入贯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农资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制订了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分阶段、分步骤在全市93个乡镇、904个行政村开展“农资商质量安全品示范店”评选命名工作,确保广大农民不出乡镇(村社)就可以买到放心农资。强化农资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共命名“农资商品示范店”129家,通过联合开展农资企业

的信用评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督促引导农资企业增强自律意识。

(四)开展农资质量监测,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坚持把媒体披露的、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屡次监测不合格的农资作为定向监测的重点,切实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一年来,按照甘肃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农资抽检工作,在2月份开展了省局指定的13种农资化肥的调查摸底工作,检查复混肥料13种;在第一季度开展了5个品种农资化肥的抽样和送检工作,在第二季度开展了12个品种农药的抽样和送检工作,送检结果全部为合格产品。

(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农资违法违章行为。一年来,共出动执法车辆381台(次)、执法人员2285人(次),检查各类农资企业和经营户1207户(次),查处各类农资违章违法案件426起,罚没款109.86万元,查获假冒伪劣化肥113吨、劣质种子380公斤、过期农药44公斤,农机及配件286台(件)清理取缔无照经营31户,受理举报(投诉)276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5.48万元。

四、突出重点,跟踪帮扶,大力发展农村经纪组织以促进了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化运作为重点,大力发展农

村经纪人。截止目前,全市发展农村经纪人360户,农村经纪人经纪业务量达7780万元,农村经纪执业人员达30000人,举办培训班11起,培训人数369人。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和跟踪帮扶活动,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与38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结对帮扶。全年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培训班6次,培训相关人员266人。大力实施“一所一标”商标富农工程,采取政策引导、上门服务、跟踪帮扶等措施,以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为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大力引导他们走品牌发展路子。截止目前,全市拥有涉农注册商标396件,农产品商标125件。涌现出了“银先”葡萄、“杰灵”饲料、“宣化东庄甜西瓜”等一批品牌农产品,“临泽红枣”地理标志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实现了全市地理标志零突破。五、主动介入,狠抓规范,强化订单农业合同监管发展订单农业是提高农业市场化程度、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我局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发挥“三员”作用,加大合同监管力度。一是当好“指导员”。积极推广10大类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订单合同示范文本9万多份,指导帮扶农户签约订单合同3.7万多份。二是当好“管理员”。加强订单合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和跟踪服务,检查订单合同3273份,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982万元。三是当好“护航员”。建立了合同义

务监督员制度,聘请310名合同义务监督员,延伸监管触角。全市签约订单农户16万户,签约订单合同20多万份,订单面积204.07万亩,订单金额达20亿元,60%以上的农产品都由本地涉农企业收购,订单农业使农业产业化发展步入了快车道。

六、整合资源,健全网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消保维权职能,切实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一是健全维权体系。在全市城乡建立生产经营者维权中心67个,消费者维权中心67个,乡村“12315”消费者维权站和红盾护农服务站1095个,实现了乡乡有“两中心”,村村有“维权站”的目标。二是整合维权资源。大力推动“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参与、社会监督”的维权新格局,加强与各级政府和邮政、电信等大型企业的联合协作,积极吸纳整合全社会维权资源,与邮政、供销等部门联合建立“三农”服务站313一个。三是关注民生热点。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广大基层维权联络员真心实意地为广大农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一年来,全市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123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万元。众多农村维权站的建立,既弥补了工商部门执法力量的不足,也得到了老百姓的拍手称赞,农民亲切地称基层维权站为“投诉之家”、“放心之家”。四是加强行业自律。积极推行农村市场网格化监管,

努力构建“行业自律、企业自管、工商监管”的监管格局。以行业协会建设为抓手,信用分类监管为手段,以“双向维权”为目标,引导建立了17个农资行业协会,与遍布乡村的红盾护农服务站和消费者维权联络站形成了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协调运转的维权机制。农资协会会员、农村维权联络员主动为工商部门提供市场监管信息,使农村市场监管工作有了“千里眼”、“顺风耳”。

一年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甘肃省工商局的总体部署,我局“红盾护农”工作虽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与“红盾护农”工作联系点的标准相比、与广大农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监管执法中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是各县区农资经营户落实“进销货台帐”制度不平衡,有的地方落实的较好,有些地方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二是农资产品快速检测水平较低,执法人员对农资产品的检查还停留在主要以手摸、眼看上,缺少对农资产品质量的科学判断,造成对一些有质量问题的农资不能及时有效地退市。建议为工商所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培训监管技术人员,建立农资检测制度,提高依法科学监管的能力;三是农资抽检费用不足,开展农资质量抽检多数农民不愿配合,主要原因是检测周期长耽误农时,农资商品备案留样成本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相统一,围绕服务“三农”发展,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创优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大力实施政策助农、服务爱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市场兴农等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

一是要加强对农民的指导服务,充分利用报纸、有线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农资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同时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

二是要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在农村广泛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形成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及时依法解决农村消费纠纷,特别是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别要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开办者的质量责任,督促指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进货台帐、质量承诺等可追溯监管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农资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围绕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在产品标签、保质期、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表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欺骗广大农民的行为;加大对农资商品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五是要进一步推进农资信用监管,深入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督促建立农资质量公开承诺制,鼓励和引导农资企业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加快构建农资信用管理平台,及时记录企业不良行为和不良产品,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监管,提高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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