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变配电室管理制度
变配电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变配电室的安全管理,促进工厂进程系统的正常运行,促使变配电室管理人员操作的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厂区中变配电室电气设备、设施、人员的管理标准及变配电室的运行、事故处理、停送电操作等工作流程。
三.变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疾病。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能正确使用各类安全用具和防火器材,熟悉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值班人员对本规程应进行定期考试,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5、新参加的配电室值班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6、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必须立即制止。7、对认真遵守本规程,防止事故发生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按有关规定,予严肃处理;造成严重事故者,予以行政或刑事处分。
四.变配电室人员出入管理
1、非岗位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变配电室。
2、除设备部人员外,其他部门人员因公进入者,须经设备部主管批准并登记《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方可入内。
3、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须办理有关手续,由有关人员陪同,并填写登记《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方可入内。4、对违犯安全出入规定的人员,变配电室值班人员有权禁止,并根据情节通知保卫部门处理。
五.变配电室工作制度
1、配电室内不准谈笑、打闹或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工作;不允许擅离职守,脱离工作岗位。
2、配电室值班人员,应熟悉本厂供电系统接线方式和供电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情况,正确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和事故处理规定。
3、值班人员应熟悉与供电部门和本单位生产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掌握各用电单位的负荷情况,做好负荷调整和提高功率因数的工作。
4、配电室值班人员负责本部供电系统的监视、用电记录、安全操作、巡回检查和对配电室内全部设备的清扫、检查,确保安全供电。
5、配电室值班人员每班按《高、低压配电室巡检记录表》内容进行两次用电记录,要求准确无误,书写正规,字迹清晰。每月统计一次各配电室耗电。
6、停电检修或停电工作时,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票进行操作,按停电工作票要求,负责完成有关安全的技术措施(拉闸、验电、放电、挂标志牌等)并向工作人员指明停电范围带电设备所在的位置和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7、供用电系统发生事故时,根据事故性质,要迅速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将事故情况详细记入《配电室事故、障碍记录表》中。未查明事故原因和设备未修复的,不得合闸上电。
8、不论配电室高低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防护挡板进行工作;若工作需要移开遮栏、防护挡板时,需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根据现场条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9、值班人员根据巡检和运行情况,对供电设备提出停电检修的意见。10、值班人员要做好并妥善保管各种运行及试验记录。
11、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要服从本室主管工程技术人员的调度,报告负荷数据、设备运行情况等。对违反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并报告上一级领导。
12、值班人员应积极配合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对检修电气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工作。13、配电室设班长1-2人,负责全面工作,检查管理变配电设备运行情况,统一调配各班人员。每月末填写《高压配电室月度运行分析表》和《低压配电室月度运行分析表》报设备部,并对设备的维修保养提出建议。14、配电室必须有专人负责清扫,每班一次。
六.变配电室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班办理,值班人员要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2、交接班时,交班负责人按规定将交接内容逐项汇报,然后接班人员进行巡视检查,核对交班内容确实无误后签字接班。
3、交班内容有:(1)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及变更情况;(2)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3)有无异常现象;(4)电气设备检修试验情况;(5)值班各种设备数据,运行日志;(6)有关工作通知单或记录、工作票、操作票和工作口令;(7)运行缺陷和安全措施;(8)常用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等;(9)检查现场文明生产和清洁卫生;(10)接班人如有疑问,须向交班负责人问清,不得含糊。
4、交班时发生事故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班工作,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恢复交接班工作。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行交接班:(1)处理事故或进行操作时;(2)接班人员有酗酒或精神不正常者;(3)电力系统有异常现象,未查清时;(4)各种记录不齐全时。6、交接班手续未办理完毕时前,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七.变配电室巡检制度
1、每班须对电气设备巡视检查两次,填写《高、低压配电室巡检记录表》。如遇雷雨、暴风、大雪、雾等恶劣天气、用电高峰期等应相应增加巡视检查次数。
2、巡视检查精力要集中,对所有电气设备要做到:看、听、嗅、想,发现问题及时记入巡检记录中,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3、巡视高压设备时,应遵守带电设备规定的安全距离,禁止越过遮栏巡视。4、巡视高压设备、进入高压室时,应随时将门关好,防止他人进入室内。5、每月要对配电室室外的电力线路进行一次巡视并记录。
6、巡视线路时,均应视为带电。当寻找接地故障时,应有防止跨步电压的措施。7、非配电室人员进入配电室时,应由值班人员随同,除巡视外,不得触动运行设备;值班人员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擅自对运行设备进行操作示范。
八.变配电设备的缺陷管理
1、变配电室应建立设备缺陷记录,包括: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分类、发现日期、发现人、缺陷设备安装地点、处理主要过程及日期、处理人等项。
2、在巡视、检查、试验、安装中发现的各类设备缺陷,应立即登入设备缺陷记录,对处理的主要过程也要做好记录。
3、值班中发现的设备缺陷要逐项汇报,对长期没有处理的设备缺陷,定期由班长书面向主管领导汇报。
4、对有故障隐患的运行设备暂时不能停止运行的,值班者要重点监视。
九.事故的处理、报告规程
1、事故和障碍发生后,应立即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设备损坏及引起火灾时,值班人员可直接操作,事后报告领导。
2、事故和障碍发生后,对事故和障碍的现场和设备损坏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认真记入事故、障碍记录。对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3、事故和障碍发生后,需要紧急恢复运行或进行抢修者,必须经有关部门或领导同意,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和障碍现场,不得任意变动。
4、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以及本部自身原因引起的跳闸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一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十.停电检修规程
1、停电检修前,工作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填写《停能作业申请单》,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再到值班班长处办理《停电工作票》,工作票应注明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安全措施和工作负责人等,无工作票不得进行工作。
2、高压操作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严格执行监护、唱票、复诵制度,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如有疑问,停止操作,待清除疑问后再继续进行。
3、停电检修工作如不能按计划时间内完成,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在计划送电前1小时与配电室值班人员联系办理延长停电时间的手续,允许后继续工作,否则按原计划执行。4、停电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项目负责人按时交回《停电工作票》,并签明实际完成时间。配电室值班人员要立即进行验电、装设接地线、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6、在同一停电区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作队伍时,必须检查签发的停电工作票,发出的停电令牌全部收回后,才能按送电程序送电。
十一.停送电工作制度
1、停电操作时,应首先依次对各低压配电室操作,再进行高压配电室进行操作。2、鉴于热处理车间的特殊供电要求,尽量避免热处理配电室的临时性停电,如必须停电时,应提前一小时通知车间。
3、停电结束,需对各配电室送电时,应首先进行高压配电室操作,再依次对各低压配电室进行操作。
4、各低压配电室送电顺序依次为生活照明配电室(夜间时);热处理配电室;其它低压配电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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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配电室管理制度
一.变配电室运行管理制度
A.变配电室值班人员对设备应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视和夜间巡视三种。
B.定期巡视,值班人员每天按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时间和项目,对运行和备用的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定期检查。
C.特殊巡视,对特殊情况下增加的巡视。如在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着变化时,新装、检修或停运后的设备投入运行,运行中出现可疑现象及天气时的巡视。
D.夜间巡视,其目的在于发现接点过热和绝缘污秽放电情况,一般在高峰负荷期。E.巡视检查要精力集中,注意安全,不准进行其他工作。
F.巡视中若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要记录在案,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无论电气设备带电与否,未得主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接近导体进行修理或维护工作。G.建立设备运行纪录,查出问题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工程部。每班巡查内容:房内是否有异味,(来自:)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运行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补偿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理与报告。H.供电器线路操作开关部位设明显标示。停电拉闸,检修停电,挂标示牌。I.巡视配电装置,应随手将门关上并锁好,巡视中应穿绝缘鞋。J.配电室出入口及电缆层夹层出入口应装设挡鼠板防止小动物进入。二.变配电室工作制度1.工作票
工作票是允许在配变电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根据安全条件分别使用第一、第二工作票。1.1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1.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
1.1.2高压室内的二次线路或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1.1.3配电站的扩充工作,需要停电做安全措施或安全距离不足需装设绝缘或一经合闸就送电到工作地点设备上的工作。1.2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2.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1.2.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1.2.3不需要高压设备停电的二次线路上的工作。
1.2.4用绝缘棒或核相器等高压回路上和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
1.2.5已投运的变配扩充工作,只需做简单的安全措施,向绝无触电危险的邻近有电处的工作。
1.3紧急事故抢修可不填写工作票,但抢修设备上停电作业时,仍执行安全措施和工作许可。
1.4工作票一式两份,书写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若有更改由签发人盖章。1.5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持有一张工作票,并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1.6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有不同的工作地点,可以发一张工作票。
2.配电室工作许可制度
执行工作许可任务,可由能够胜任操作的人员担任,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做到:
2.1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安全措施,以手触试,验明无电。2.2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2.3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2.4必须完成上述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2.5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运行结线方式,特殊需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同意3.配电室工作监护制度
3.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所有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3.2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监护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区内,若工作需要现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准许一名具有实际经验或几人同时工作,监护人须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详尽指示。3.3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部分停电时,安全措施绝对可靠时,方能参加工作班。监护人可根据现场安全条件,施工范围等情况,增设专人监护,专职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3.4监护人因故离开现场,应指定能胜任者临时代替。若监护人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更换新监护人,两监护人做好必要的交接。
3.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和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向监护人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可暂停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4.配电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现场撤出,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负责人执存。4.2间断后继续工作,不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工作完毕应清扫并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人,次日复工应得到值班人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后,才能工作。若无负责人和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4.3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4.4工作间断期间,若紧急需要,可将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的工作地点的确切情况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明确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A)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摘掉"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B)所有通路必须有专人守候,(来自:)以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收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4.5检修工作结束,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下列条件进行:(A)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B)收回所有工作票,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志牌,恢复常设遮拦。(C)工作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全面检查无误后,才可进行加压试验。(D)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
4.6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转移手续,但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清楚交代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4.7全部工作完毕,应清扫、整理现场,负责人应先周密检查,然后交待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并与值班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答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
4.8结束的工作票,保存三个月。5.配电室倒闸操作规定
倒闸操作是项技术性较强的重要工作,操作人员必须充分了解有关电气设备相互之间的连接,运行情况以及保护整定值等情况,集中精力,谨慎操作。
5.1倒闸操作必须按照运行领导人的命令或同意后才能进行。紧急情况下(火灾、自然灾害、人身事故等)才允许不经同意,先行操作,但事后尽速汇报。
5.2倒闸操作设备必须获得各位运行现场领导人同意后进行,并应规定事故时和失去通讯联系时的操作约定。
5.3倒闸操作不得在交接班时进行,尽可能在负荷最小时进行,紧急情况例外。
5.4倒闸操作须在模拟盘上除表示闸刀,开关分合闸位置外,还应表示出接地线的位置和临时编号,操作完毕后在模拟盘上标明清楚。
5.5必须遵照倒闸操作票的顺序进行,严禁凭想象、凭记忆。5.6变配电所内的操作范围包括下列各项5.6.1开关、闸刀、熔丝的合上或拉开5.6.2交直流操作回路的合上或拉开5.6.3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启用或停用5.6.4临时接地线的拆除和撤出(包括验、放电)5.6.5有变压器分接头的调整5.6.6核相、核相序及用摇表测绝缘5.6.7保险管的挂上或取下5.7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步骤:
模拟盘演习--安全措施--立正就位--核对铭牌--高声唱票--高声复票--允许正式操作--实际操作--逐项勾票、记时间--检查设备--完成汇报6.电气运行倒闸操作规程
6.1变电室的值班员,必须熟悉本大厦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必须熟悉变电室设备的操作方法。
6.2电气设备倒闸操作的技术要求规定如下:6.2.1送电时,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负荷开关;停电时,先拉负荷开关,后拉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6.2.2开关两侧的隔离开关操作顺序如下:送电时,先合电源侧隔离开关,后合负荷侧隔离开关;停电时,先拉负荷侧隔离开关,后拉电源侧隔离开关;6.2.3变压器两侧开关的操作顺序如下:停电时,先停负荷侧开关,后停电源侧开关;送电时,先合电源侧开关,后合负荷侧开关;
6.3倒闸操作中,应该注意防止通过电压互感器二次返回高压;
6.4当采用电动操作合高压开关时,应观察直流电流表的变化;合闸后电流应返回,连续操作高压开关时,应观察直流母线电压的变化。7.电器设备的巡视检查制度
7.1在变电室的高压配电装置,每班巡视两次。
7.2电器设备发生重大事故又恢复送电后,对事故范围内的设备,应进行特殊巡视,每班不少于四次。
7.3电器设备存在缺陷或过负荷时,应适当增加巡视次数,每班不少于四次。
7.4巡视检查时,通过人的感觉器官仔细分析,发现异常现象时,要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对于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
7.5新投入运行或大修后投入运行的设备,在72小时内应加强巡视,每班不少于四次,无异常情况后,可按正常周期进行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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