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妇幼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一、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妇幼卫生督导、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结合实际,以会代训,开展管理培训工作,提高妇幼卫生工作管理水平。二、每年召开1-2次全县医疗保健机构院长联系会,审核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研讨全县妇幼卫生工作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三、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县医疗保健机构分管院长、妇产科主任、妇儿保医生、妇幼卫生信息人员参加的妇幼卫生工作例会,检查信息工作质量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了解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布置下阶段工作。四、参加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例会,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实施。
妇幼保健工作例会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积极开展业务及相关法律培训,不断提高工
作人员素质。
二、妇幼保健工作例会每月底举行一次,全县各医疗单位参与。
三、例会总结全县妇幼保健工作,了解母子系统管理情况并以会代训对全县妇幼
保健人员进行理论培训。
四、对全县妇幼保健工作进行考核,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五、对各医疗单位提出的妇幼保健工作问题进行解答。
扩展阅读:仪陇县妇幼卫生信息例会制度
仪陇县妇幼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妇幼卫生工作例会制度是对妇幼保健卫生组织管理的一种管理方法,通过例会形式加强部门和相关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取得共识,切实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根据《四川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和《四川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及《南充市妇幼卫生工作例会制度》要求,为保障妇幼卫生工作例会召开的质量,特制定仪陇县妇幼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一、例会组织形式:
妇幼卫生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县直医疗单位及乡镇(社区)卫生院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二、例会的内容:
1、传达上级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
2、通报上次例会研究布置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完成情况及上个季度(半年、年度)妇幼卫生工作督查情况,分析妇幼保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3、各级以村为单位汇报当月结婚人数,孕妇建卡数,儿童建卡数,分娩总数,住院分娩数,非住院分娩数,产后访视数,低体重儿数,高危报告卡,高危妊娠监测情况,孕产妇死亡数及死亡讨论,五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卡,死亡讨论等报表。4、研究部署下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5、以会代训: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和组织妇幼卫生业务技能培训;三、参加例会人员:
参加妇幼卫生工作例会人员:县卫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公共卫生股负责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分管副院长、保健科和信息科负责及其他相关人员;县医院、中医院分管院领导、妇产科及儿科负责人;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妇儿保人员。四、例会召开时间:综合妇幼年报统计,在每年的1或2月、4月、7月、10月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五、例会召开形式:
(一)妇幼卫生工作例会由卫生局公共卫生股主持召开,妇幼保健院负责召集与会人员,并做好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二)县直单位及乡镇卫生院例会由本单位召开。六、例会工作要求:(一)充分准备:
各级妇幼卫生工作例会,必须保证会议召开质量,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1、对前阶段上级会议布置和下发有关妇幼卫生工作文件精神进行梳理,提出贯彻意见。
2、根据各阶段妇幼卫生工作要求,充分收集下级妇幼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工作要求。3、必要时邀请上级领导、有关人员或专家出席例会。(二)严肃纪律:
1、召开妇幼卫生工作例会是为了更好总结和部署落实各项妇幼卫生工作,根据会议需要由下级提供的相关报表、材料必须在会前十天内提供。
2、例会参加对象无特殊情况必须准时参加,不得缺席。特殊情况无法出席的对象,必须经县卫生局分管领导批准。(三)及时总结:每次例会结束后,妇幼保健机构相关负责人必须把例会召开的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各医疗机构例会结束后一周内将会议相关资料报送一份到县妇幼保健院;县级妇幼卫生工作例会在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将会议相关资料报送一份到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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