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学习,一是思想上要“严”起来。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他教导我们在行使手中的权力时,一定要给自己带上“公”的紧箍咒。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领导干部是受人民群众委托,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根本目的就是为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所以,我们要在思想上要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切记公权为民,一丝一毫不能私用。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往往模糊了公与私的边界,忘记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唯物史观,因自己手中的权力而内心膨胀,唯我独尊、目空一切,将公权当成了私人领地,用在追求私家幸福,为自己与群众之间隔开了私密藩篱,最终堕入私欲的深渊。这些例子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比如落马的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他用公权帮助六盘水市新华大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春章为其获取政府贴息扶持资金、技改资金、申请信用社贷款、取得房地产项目用地、承揽工程项目等事宜提供帮助,先后10次收受陈春章给予的人民币394万元,可谓是肆无忌惮。许多人可能会说,他位高权重,我们一个处长、科员又没什么权,大可不必把弦绷得这么紧。这种认识在我思想中也不同程度存在。但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看到一些干部虽然手中只有一点权,但也能把权力发挥到极致,而且案例还不少。比如最近发生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个案件,检方指控,xx省xx市xx社区原主任xx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在多次拆迁过程中,通过有偿挂户、户口共建等方式,虚增人口248人,违规安置房屋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造成公共财产直接损失2770余万元。比如村干部也有决定低保指标、宅基地指标给谁的权力。社区主任、村干部竟然都有这样的权力。我们在座的,职位应该不比他低,手中的权力或多或少总还是有的,思想的警钟不能不经常敲一敲。
二是制度上要“严”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变成好人,不好的制度会使好人变成坏人。中央的八项规定其实就是制约权力滥用的好制度。在贯彻落实中,要筑牢制度的防火墙,让禁令真正充上高压电,对各种权力的行使进行严格的控制与监督,使权力依法依规有效运行,尽可能减少权利的寻租空间,避免侵害群众利益,防范以权谋私的现象,从制度和法律上促使权力运行的透明与公正。在注重令行禁止的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制度还有引导和激励作用。有这样一个故事:18世纪晚期,英国政府移民澳洲,由于船上拥挤不堪、条件极差,移民死亡率居高不下。对此,英国政府改变了支付制度:政府不按上船时的人数付费,而按下船时的人数付费。制度导向的转变,使船主自觉关心移民生存,平均死亡率直线下降。这个故事启示我们,制度是禁止更是引导,是约束更是激励。所以在制定制度的时候,引导重塑“严以用权”行为方式的制度也必不可少。真正使干部从不敢腐到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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