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们召开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会。县委、县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已经筹备了很长时间,会议的规模之大、范围之广是空前的。依法治县工作量大、面广,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这次会议是我们长武依法治县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目的就是要让 18万长武人民理解依法治县的执政理念、执政意识,让依法治县工作深入人心。
刚才,军利同志全面总结了我县“六五”普法启动以来的工作情况,并就下一阶段依法治县工作作了详细安排,讲得很好,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巍峰同志对《关于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加快法治长武建设步伐的意见》的起草情况作了说明。军利同志和巍峰同志讲得都很重要,希望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接下来,宝慧同志宣读了《关于表彰“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并进行了大会颁奖;最后,四名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会议紧凑、高效,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鼓足了干劲,达到了预期目的。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县的重大意义
法兴则天下兴,法治则天下治。法治是规范经济运行、推动科学发展的基础方式,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保障。推进依法治县,是改革所趋、是发展所需,更是民心所向,同时,也是党和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不断深化认识。
第一,推进依法治县是贯彻中央方针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上指出:“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将要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足以体现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推进依法治县,就是以实际行动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法治建设融入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新长武。
第二,推进依法治县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有了法治的护航,改革才能不走样、不变道、有章法,真正做到蹄疾而步稳、勇毅而笃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我们必须把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有机统一起来,把依法治县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进改革,确保让改革“列车”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第三,推进依法治县是建设“四个长武”的现实需要。法治环境是经济竞争的“软实力”,也是打造发展软环境的重中之重。实践证明,哪里的法治环境好,哪里的市场机制完善,那里就能引进大企业、留住好企业,赢得改革发展的先机,成为经济发展的“高地”。当前,建设“四个长武”任重道远,迫切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来保障。推进依法治县有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规范政府和市场关系,带来有序的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使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从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对于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新长武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推进依法治县,就是为了适应发展形势,顺应发展潮流,把法治建设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更高层次上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推进依法治县是促进公平正义的关键举措。公平正义是人们追求的普遍价值。司法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广大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迫切需要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来推进民主建设。加之,随着社会利益多元化、社会结构复杂化特征日趋明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不断增多,特别是一些涉法涉诉案件的久拖不决,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我们推进依法治县,就是为了充分发挥司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从而让每个人在长武大地上都能享受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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