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省、地、县有关精神,我镇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现在起全面展开,并在7月5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县委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十分重视,于5月30日召开了全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做出了全面的部署。今天我们召开会议,既是学习贯彻中央、省、地、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会、培训会,也是研究部署我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动员会。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进一步贯彻省、地、县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精神,学习传达县委关于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学习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青海省实施选举法细则,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刚才,书记传达了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会议精神,并对这次人大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到这次换届选举的实际工作中去。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是在“十二五”规划开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巴燕的关键时期进行的。是我镇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是最广泛、最基础、最直接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践。顺利完成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关系到国家基层政权的巩固,也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任务重。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同步进行,要在同一个选举日进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工作任务相当艰巨,增加了换届选举组织的难度。二是时间紧。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要求在7月5日统一选举,时间非常紧迫。三是少数干部认为过去换届选举进行的比较顺利,容易产生麻痹思想。四是公民的法制意识增强,民主诉求增多,给换届选举带来不少新问题。五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增加,给选民登记和组织选举带来了困难。总之,我们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要把问题考虑得更深入一点,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点,把解决的办法和措施研究得更具体周到一点,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确保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二、牢牢把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县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巩固国家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一指导思想,既是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深刻阐述和高度概括,也对我们做好整个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总要求。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把握好、贯彻好、落实好。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政治性、法律性、实践性都很强。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定不移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今年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的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依法搞好县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加强党的领导是关键,充分发扬民主是基础,严格依法办事是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就是把换届选举工作自始至终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认真贯彻省、地、县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在县委的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定、意图贯彻落实到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保证党的主张和意图的顺利实现。各乡(镇)党委及各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善于领导,把党在换届工作中的各项活动,建立在广泛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发挥好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开展工作。
二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保障选民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民主权利,这是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循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换届选举,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民主在发展中不断进步,亲身体会到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为此,在选举中,要十分注意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意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障他们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在这方面,我想着重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1、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选举。根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规定和省、地、县委的安排,我县新一届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将于6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地方组织法规定,在代表选举产生后的两个月内,应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同时,选举法对选民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公布时间作了具体的规定,地方组织法也规定了大会选举时提名、酝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候选人的法定时间。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对各个阶段的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各乡镇各选区一定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的时间开展工作,不能随意变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间的要逐级上报请示。在选举日进行选举时,一般要召开选区选民大会集中投票,集中投票有困难的,可多设几个投票点,尽量少设或不设流动票箱。委托投票严格掌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2、要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联合提出候选人的权利。法律关于选民或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的规定,拓宽了举贤荐才的渠道,提高了选民和代表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党的领导的根本宗旨,必须坚决执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和选民或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虽然方式不同,但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选举工作中应同等对待。
3、要坚持差额选举的原则。实行差额选举,是我国选举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只有依法实行差额选举,才能保障选民和代表充分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为他们提供挑选候选人的机会和余地。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对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差额的比例都有明确的规定,我省实施选举法细则也有详细的条文要求。提名推荐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都要严格依照实行差额选举的法律规定办事。不论是政党、团体提出的候选人或者选民联名提出的候选人,一定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候选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行事,自行增减或更换正式候选人。真正做到选民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都要列入初步候选人名单,并严格按法定时间公布,再由各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作好差额选举工作,要十分重视对候选人情况的介绍,组织好代表候选人与选民的见面活动。增加透明度,在酝酿、协商候选人时,应该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于有些属于选民或代表不了解情况的,要讲明情况,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民主程序办事,防止和杜绝指选代表,授意选民和代表定向投票,甚至强迫选民画圈等违法问题的发生。在选举过程中,要重视了解和掌握各种情况,研究和解决出现的问题,特别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赂或利用宗教势力、恶势力干扰、操纵选举。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票数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一定要及时依法查处。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做法,一经发现,必须立即纠正,违法的选举要推倒重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沿着法制轨道有序进行。
4、坚持人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的良好素质,是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好职权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因此,要抓住换届选举的机会,努力从源头上选出高素质的代表。选出的代表既要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妇女、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的代表,又要有共产党员和非党人士的代表,缺少某一个方面,都会使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广泛性受到影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的素质如何和能否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直接关系到人民能否真正有效地行使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利,因此,必须十分重视人大代表的素质。县委转发的《安排意见》对县乡人大代表名额和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定要严格执行。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代表资源,了解各种结构比例人选的布局情况,为划分选区和分配代表名额提供依据,实现代表资源的合理配置,一定要把那些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人选推荐上来。注重把各类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分子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在推荐代表候选人时,要全面考察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各方面的表现,同时要注重他们的群众基础,把好代表候选人的政治关、素质关。要切实优化代表结构,充分体现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认真搞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是搞好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前提。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县乡换届选举期间法律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同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的联系,周密策划,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好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县广播电视部门在自办节目中开设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专题节目。各乡镇、各单位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好选举工作骨干,使选举骨干能熟悉掌握选举的法律知识、法律程序,并能正确掌握和处理选举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利用黑板报、政务公开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动员广大选民积极参加换届选举工作。尤其要突出抓好“三法一细则”的学习、宣传,即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及青海省实施选举法细则,要同时学习宣传好县委关于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等,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换届选举的第一阶段,要集中一段时间大张旗鼓地宣传,造成声势。换届选举各个不同阶段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有侧重点,要加强针对性,紧密结合选举工作的实际和群众的思想实际,有的放矢,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公民的代表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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