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就结合贯彻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再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今年以来,全县上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突出预防、扑救和保障三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靠实防火责任,狠抓措施落实,严管重防,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随着造林绿化的持续推进,全县造林面积不断扩张,管护面积逐年增加,加之降雨充沛,林草生长茂密,林下可燃物增多,潜在森林火灾隐患较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扎实实地把森林防火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宣传教育要到位。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针对不同人群,制定防火宣传方案,深入乡村、农户,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安全用火、科学扑火知识,做到宣传工作不漏人、不留死角,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林业部门要在重点林区入山路口设置防火宣传牌和警示牌,悬挂宣传标语,张贴通知公告。要出动宣传车,深入林区、乡村社开展宣传,讲明林区野外用火的规章制度和基本知识,讲解森林扑火的基本方法和安全措施,宣传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和典型案例。教育部门要合理安排,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护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学生监管,教育中小学生在放学期间特别是双休日、寒暑假期间不得进入林地玩耍、玩火烧荒。要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把森林防火常识和法规普及到每一户家庭、每一个成员,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
三、火源管理要到位。林业部门和各乡镇要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林区进山路口、林内林缘坟地、林区旅游道路等重点地段、重点区域设岗定哨,强化巡查,加强监测。要组建以村社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为核心的监管责任体系, 对聋哑、痴呆、精神病等特殊人群,责成监护人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防止因监管不到位而引发火灾。要切实加大封山禁牧力度,教育群众进行科学圈养,严防放牧人员放火烧山、点火取暖。在森林火灾易发高危时段,要组织巡山护林员、村组干部加强巡查,对重点地段盯死看牢,坚决管住人为火患,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的潜在威胁。特别要抓好春节、清明和农业生产活动频繁期等高危时段户外火源管理,严格禁止在林区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地埂垃圾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四、应急处置要到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火情归口报告制度和分级预警响应机制,密切掌握火险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细化应急响应措施,对出现的火情不瞒报、不迟报,第一时间如实报告,快速反应,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乡镇、村社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狠抓技能培训,搞好实战演练,提高队员的专业素质、扑火救灾和自我救护能力。森林公安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全面做好火灾案件侦查工作,依法严肃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影响恶劣,损失巨大的,可通过电视、网络、入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教育广大人民群众。
五、责任追究要到位。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保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夯实责任,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防火工作;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把森林防火的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具体地块和人头。一旦发生火情,主要领导要亲赴现场指挥扑救,对因失职、渎职或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不到位,引起森林火灾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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