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本职岗位中
我们知道,人的活动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人生设计,人皆有之,生活在军营里的每名战士,都有自己的个人理想。有考军校,当一名军官,学驾驶掌握 一门技术的个人愿望,也有“为祖国,甜中有甜,一人吃换来万人甜;望明月,圆中有缺缺中有圆,一家不圆换来万家圆”的崇高理想境界。为了实现这些个人理想,许多战士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埋头苦干,任劳任怨为连队建设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汗水,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在此基础上,他们的个人理想也如愿以偿,得以实现。然而,也有一些战士,他们的理想脱离了现实的生活,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信奉自我选择,自我奋斗,革命导师马克思说过“使人生具有意义的不是权势和表面的显赫,而是寻找那种不满足一已私利,而且是保证全人类幸福的完美理想”。由此可见,那种以“我”为中心,仅仅为了个人的私欲私利而努力,是不可能实现的。我们只有把自己的个人选择、个人理想理、融入革命事业之中,才能实现人生的价值,创造人生的辉煌。
一、个人理想必须融入本职岗位之中
(一)个人与社会的紧密关系,决定了个人理想必须融入到革命事业之中。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个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单独存在,个人总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和历史的关系中,从事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个人活动所需要的物质资料、活动目的、结果都具有社会性,甚至他们进行思维活动所使用的语言本身,都是社会所提供的,所以,任何一个人的活动,离不开他生活的社会和集体,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任何人类历史 的第一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这就告诉我们,有了个人才有人类社会,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社会是人的社会,由此可见个人与社会是统一的,他们相互依存,互为前提,个人与社会性的关系就象人休的细胞和人的整个身体的关系一样,密不可分,联系开来,以人为主体的个人理想同样不能脱离社会,搞“自我选择”“自我奋斗”它的个人理想完全没有实现的根基,即使可能暂时存在,也不可能指引一个人达到自身的完善和对社会做出的贡献,一九五八年,刘少奇在北京日报社编辑部的一次谈话中讲过“每个人都应有个人理想和志愿,但是个人不是独立的,他是社会中间的一个人,是集体中间的一个人,而是社会的时代的历史的人。他们有社会性和历史性,因此,个人志愿是不是伟大,能不能实现,要看对社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还是退步作用”。伟人的足迹,再一次证明,只有把个人事业追求,职业选择,家庭幸福融入社会,集体之中,为社会做出贡献,只有这样,、个人理想才有实现的可能,自身的价值才能被社会所承认。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