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正派是一种思想作风,也是一种人格力量。对于组织人事部门和组织人事干部来说,它是立身之本、为人之道、处世之基,是组织人事工作的生命线。它既是一种道德情操和思想境界,又是一项基本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要求;既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又是组织人事部门加强自身建设的永恒主题。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组织人事部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载体,是组织人事部门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是加强组织人事干部职业道德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也是抵制和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每个组织人事干部都要以“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实际行动,树立起新世纪新阶段公道正派的新形象。
一、加强党性锻炼,把握公道正派的政治内涵。人的道德情操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环境的熏陶、实践的磨练、师长的教诲等等因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归根到底取决于个人的思想基础和品质修养。作为一名组织人事干部,关键就是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培养独立正直的理想人格,树立公道正派的思想作风,保持坚定操守的高尚境界,一直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自立自强的民族性格和大义凛然的民族气节的核心内容。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责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为党的基本路线的实现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组织人事干部的政治立场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干部能否正确贯彻,关系到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坚持公道正派,树立组织人事干部的良好形象,必须以坚强的党性作保证。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才能深刻领会公道正派的精神实质、才能把握公道正派的丰富内涵。每个组织人事干部政治上要清醒坚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任何时候都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本质;思想上要坦荡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任何时候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事张扬、推功揽过;作风上要清正廉洁,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做事,清清白白为官,公公正正掌权,任何情况下都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出以公心,全面地了解干部,公正地评价干部,准确地推荐干部,合理地使用干部。要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用严格的制度约束人,用细致的工作感染人,用良好的作风影响人,用先进的典型引导人。对违反党的干部政策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坚决抵制,不拿党的原则做交易,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组织人事部门的亲和力。要有大局意识,站在全局的高度认识问题、处理问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毫不含糊。要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研究新形势下干部人事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拿出新办法,推动组织人事工作不断前进。
二、严肃组织纪律,强化公道正派的约束机制。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在干部政策上要坚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风,反对不正派不公道的作风,借以巩固党的团结统一”。邓小平同志强调:“政治机关的干部,特别是管干部的干部,要很公道,很正派”。江泽民同志要求,组织人事部门要树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新形象。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切实加强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继续发扬组织部门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的部门”。组织人事干部只有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办事,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始终做到公道正派。组织人事工作原则性强,坚持原则是组织人事干部的必备素质。组织人事工作程序性强,按照程序办事,是《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要求。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办事,把好“入口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在用人问题上,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党管干部办法,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要坚持任人唯贤,坚决反对任人唯亲;坚持公道正派地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继续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要坚决做到依法办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组织人事部门与执法执纪部门联系制度,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定期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的要求,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肃性,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各种不公道、不正派的做法,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公道不讲情面。
三、实践“两个务必”,打牢公道正派的作风基础。“两个务必”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更是中国共产党员的优良作风和政治本色。实践“两个务必”,是做好组织人事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组织人事干部始终坚持公道正派的思想基础。要积极引导广大组织人事干部围绕“进组织人事部门为了什么?在工作岗位上干了什么?在干部群众中的形象是什么?”等问题深入思考,深刻认识、全面理解“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内涵和要求,把公道正派作为必须具备的思想品质、必须始终坚持的职业道德、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牢牢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取得人民群众的依赖和支持。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要经常深入基层,摸准广大党员干部的要求和呼声,为广大党员干部、为基层组织排忧解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对党员干部的电话举报和来访,应当热忱欢迎,耐心倾听,认真解释,真诚帮助。能办的要办快办好,不推不拖;不能办的要耐心解释,做好思想工作;需要协调解决的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既不开空头支票,失信于民,又不一推了之,不管不问。要正确认识职责,正确对待职责,正确运用职责,严于律己,甘于奉献,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为新时期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而努力工作。
四、树立群众观念,增强公道正派的宗旨意识。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基本的政治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要按照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把群众的呼声作为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第一职责、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干部选任工作。要坚持群众公认原则,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依靠人民群众选人用人,选用人民群众喜欢的人,切实把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作为选拔任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在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考察、了解一个干部,不能只听干部的评价,也要了解群众的反映;不能只了解八小时以内,更要了解八小时以外;不能只了解多数人的肯定性意见,也要了解少数人的否定性看法,由表及里,去伪存真,真正看准干部,从而把那些群众公认、德才素质好、政绩突出、实干肯干、不事张扬、不跑不要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公认度低的干部,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浮漂、不干实事的干部,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果断调整,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奋发向上、干净干事的正气和“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真正把各级干部的精力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
五、坚持苦练内功,夯实公道正派的理论根基。江泽民同志讲,“组织人事战线的工作责任重,难度大,如何选好人用好人常常是矛盾的焦点。”选人用人涉及的知识和业务面很广,需要选人者具有综合知识。组织人事干部主观上要有公道之心,客观上要有识才之能。要坚持苦练内功,提高理论素养,学会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认识和评价干部,夯实公道正派的理论根基。当前,要按照中央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要求,把“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努力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的认识上达到新的高度,进一步坚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组织人事干部的根本指针不动摇,提高组织人事工作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的自觉性。要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掌握用辩证的、历史的观点来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打牢坚持公道正派的思想基础。要学习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方面的有关政策和业务,尤其要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掌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做一个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知识上丰富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不断提高做好组织人事工作的能力。通过业务上的精通,促进和保证作风上的公道正派。要加强对新知识的学习。我们处在一个发展迅速、竞争激烈的时代,知识更新周期不断加快,新事物、新信息层出不穷,要加强对经济、科技、金融、法律、文化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一些反映当今世界文明进步的新知识的学习,使自己的思想水平和知识水平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不断提高素质,增强本领,提高识人用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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