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用增量、盘活存量,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在国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消减20%的情况下,争取并整合各类指标,集中力量挖掘存量土地潜力,确保重大项目、实体经济、乡村振兴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一是出台方案,专班推进。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想尽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做好用地保障的指示,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审批服务,全面加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印发《关于做好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六争攻坚、三年攀高”专项行动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重大项目用地市县分级保障机制,明确重大项目具体任务分工和攻坚目标;市局组建6个工作专班,实行责任包干、定期会商,提前介入、预审论证等机制,提升要素保障水平。累计安排年度计划指标x万亩,利用跨省城乡建设用地节余指标0.3万亩,国家跨省和省统筹补充耕地x万亩,x个年度涉土重大建设项目已保障x个,用地x万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二是优用增量,盘活存量。改革计划指标分配方式,强化新增计划指标市级统筹和落地后奖励力度,实行竞争性报批方式,提升计划执行率。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土十条”,让民营企业有地用、用得省、用得好。借力市人大专项监督和市政府专项督察,出台实施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查处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截止12月15日,全市完成土地供应x万亩,同比增长x%(存量占比43.9%),预计全年土地供应面积超过x万亩,比去年x万亩增长x%,创201*年以来新高;全市出让土地4.1万亩,出让合同金额x亿元,出让金创历史新高。盘活存量土地x万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x万亩,完成省定任务的x%和x%。今年是我市土地供应量最大,也是消化存量土地工作力度最大、效果最明显的一年。
(二)改革创新、精准配置,全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高质量完成中央深改组交办的土地二级市场改革试点任务,综合得分位居34个试点城市第二。实现了“三个第一”(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预告登记转让”;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为民营机构教育用地办理抵押登记;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为民营机构养老用地办理抵押登记)。其中,《关于土地转让25%投资额限制问题的研究》提出的相关建议写入了自然资源部代拟的《国务院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启动开展陆海统筹等4个规划专题研究,为空间规划编制奠定基础。市六区土地储备出让实现“一个口子”进出。会同发改部门,大力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以“标准地”形式出让工业用地107宗、1.44万亩,占全市已供工业用地总量的65.2%。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最多100天”改革提速增效。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纵深推进,初步实现市三区“同城通办”和抵押登记业务进银行, 上线运行“一窗受理”平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无差别受理,登记业务提速至60分钟以内,在省政府组织的第三方测评复评中得分位列全省前列。全面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并在象山召开现场会,201*年度启动的15个项目进展顺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矿地综合利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创新经验在天津国际矿业大会上作典型发言。余姚“土地超市”、象山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等改革得到部省领导肯定。
(三)强化保护、严格执法,全力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其中高标准农田已完成22.43万亩,占省下达任务x%,预计到年底可完成x万亩,占省下达任务109%。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资金转移支付,拨付补偿金x亿元。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山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构建“生态保护、矿地利用和石料保障”三位一体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治理,已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93处、减少受威胁x人,分别占省厅任务的186%、113%,完成地质灾害综合治理x处,其中威胁x人以上的隐患点4处,建成地质灾害监测点14处。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x处、超额完成省厅任务。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房确权登记率达到x%。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法治国土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系统法治国土建设“1+X”制度体系,制定出台配套制度措施40项。与市中院联合推进“裁而未执”历史遗留积案处置,与市检察院建立国土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明显下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市局领导出庭率大幅提高到54%。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的考核要求。积极开展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大棚房”整治行动,加大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力度。深入开展系统风险大排查,健全国土资源领域安全工作体系。
(四)党建引领、强化作风,全力推进“国土铁军”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建争强三年攻坚行动、“党建争强·引领护航”专项行动,增强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等能力和水平。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专题会议制度和党委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沟通制度,研究解决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全面高质量完成市委巡察问题整改,修订制度25项、新制定24项,扎紧管党治党制度笼子。完成对系统5个单位的巡察和4个单位的巡察“回头看”,实现一届任期内系统巡察全覆盖。建立实施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系统作风纪律检查,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国土系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认真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组建“国土智库”,举办“国土讲坛”6期,实施“业务能手”选育工程、“好建议”征集和年终走访调研活动,稳步提高系统干部“六争攻坚”能力水平。坚持开展“爱学习爱运动爱生活”活动,建设生动活泼和谐的机关廉政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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