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经贸局在县委及县纪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风廉政相关制度,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经贸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组长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二0一四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二0一四年企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一览表》,下发到所辖各单位。落实“一岗双责”职责,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明确了一把手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分管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具体工作负责的党风廉政工作领导责任制,促使领导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坚持每季度研究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工作,汇报交流工作落实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进行廉政风险排查,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加强监管,对有违纪苗头的干部进行警示提醒谈话,严格执行干部婚丧嫁娶报告审批制度。今年以来,没有发现所属党员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及党风党纪的情况。
二、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党风廉政各项制度
(一)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出台以来,经贸局迅速传达学习中央规定及县委文件精神。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以实际行动落实各项规定,促进了作风转变。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把落实《八项规定》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三问三解,扶贫帮困活动、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基层组织建设年、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等一系列活动结合起来,用《八项规定》规范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学习、调研、检查、会议等制度机制,使之成为干部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二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强化内部协同,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文质量和办事效率,提升经贸工作群众满意度。三是领导干部带头严格遵守。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厉行节俭,并经常深入到企业、园区调研,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经贸局对照各项规定,认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文件简报、办公用房、厉行节约等方面的自查自纠。组成机关督察组,不定期检查通报干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良作风,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坚持把落实《八项规定》贯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修订完善了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度。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方面,我们针对办公用品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健全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实行办公用品内部申批领用制度,每月由各科室填报办公用品申报计划表,经局领导审批后按程序采购,实行办公用品实名领用制度;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送土特产;针对车辆燃油和维修费用过高的问题,实行定点和会签制度,经办人员不得接触现金。凡未经会签审批的燃油和维修费用一律不予核销。在收受红包、参赌涉赌专项整治方面,我们加强干部警示学习教育,学习传达县纪委关于干部禁止参与打牌赌博,出入茶馆会所的规定。由局纪检组走访调查,对基层、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调查核实,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二)扎实开展三个专项整治。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三个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经贸局高度重视,把三项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对接,本着阶段性与长期性、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把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关键环节,制定了《开展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主抓,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并以严肃的态度、严明的纪律狠抓整改落实落实。将三项专项整治所列的问题印制自查表,发至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要求全体干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公开承诺。经自查自纠,经贸局在三项专项整治方面问题不突出,未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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