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统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意见》,突出抓好全面履行服务职能、推进统计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三项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创新、狠抓落实,统计发展进入新阶段,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统计改革实现新突破,数据质量得到新提升,规范化建设有了新进展,队伍建设取得新成就,为全市“两个率先”发展大局作出了新贡献。局机关再次获评市级机关先进部门和“两个率先”推进与监测先进部门,机关效能评议首次跻身市级机关前十名,被评为“20**年度县级统计局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一、围绕“两个率先”,稳步推进更高水平小康监测
根据全省苏中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和新版“两个率先”指标体系要求,市委市政府明确要于20**年在**率先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作为“两个率先”进程监测的牵头部门,我局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一是出台纲领性文件。认真研究省委、省政府正式发布的“两个率先”指标体系,起草《加快“两个率先”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监测统计组织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推进、监测、考核文件,总体部署我市“两个率先”建设工作,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推进举措。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联席会议制度、重点难点指标监测分析制度,“两个率先”进程监测、定期公布制度等,为加快推进全市“两个率先”提供制度保障。
强化重点难点指标推进。一是成立推进工作小组。由市分管领导担任推进工作组组长,相关部门和各区镇(乡)为成员单位,具体落实各项指标的推进工作,形成牵头部门主体抓、配合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组织“提升小康新水平,率先基本现代化”监测推进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推进与监测业务水平。三是定期召开分析座谈会,及时掌握指标进度,研究存在问题,落实推进措施,确保重点难点指标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开展多层次社情民意调查。一是开展行风建设满意度调查。受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委托,开展教育、医院行风建设满意度调查,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二是开展居民幸福感、区镇合并民意调查,了解我市居民生活状况满意度和群众对我市区镇合并的意见建议,更好服务民生。三是受政法委、公安局委托,定期开展群众安全感和法治建设满意度、社区民警熟悉度和安全防范工作情况、矛盾纠纷化解满意度等调查,搭建了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全年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共24次,获得成功样本1万多个。
二、围绕查实总量,扎实抓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积极履行牵头职能,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规范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工作推进,确保我市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工作。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市政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全市经普工作,并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市经普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专门印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普查工作的整体合力。三是明确工作要求,专题召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全面部署经济普查工作,明确普查时间、对象、范围和要求。
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印发《**市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并专题召开全市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会议,具体部署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二是明确工作原则。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主体自愿、稳妥推进”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的工作职责,保证我市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有序实施。三是把握工作重点。明确“三转一上”的具体目标,锁定服务业重点对象,简化“三转一上”工作程序,明确“三转一上”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全面开展单位核查工作。一是高标准选调“两员”。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调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共选调普查指导员344名,普查员892名。二是高质量开展业务培训。对全市**00多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分期分批进行业务培训,为核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三是强化联合排查。在初步完成首轮核查的基础上,市政府专题部署普查单位联合排查工作,迅速启动由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排查工作,努力实现实际存在的单位全面登记,一个不漏。四是建立督导联系制度。成立6个工作小组,包干负责相关区镇(乡)的普查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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