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民生保障力度,严格加强资金监管,大力推进财政改革,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
一、财政工作情况
(一)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良好
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5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7%,完成预算的54.8%,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5.5亿元,增长9.3%;非税收入完成90.9亿元,增长65.5%。
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5%。其中:教育支出52.4亿元,增长14%;科学技术支出4.7亿元,增长17.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亿元,增长1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亿元,增长17.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6.5亿元,增长26.3%;住房保障支出6.3亿元,增长35.5%。
(二)民生及社会事业得到较好保障
上半年,在出台10项市办实事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又推出残疾人康复救助、儿童口腔疾病预防等6项惠及民生的财政补助政策,民生保障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上半年,全市用于教育、农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事业的支出1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其中:投入13.6亿元,用于兑现粮食直补、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等涉农补贴政策,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努力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投入52.4亿元,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投入49.8亿元,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投入35亿元,用于支持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10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实现八连涨,平均提高14.8%;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在全国率先设立重大疾病和罕见病医疗救助制度,减轻患者负担。投入6.3亿元,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三)助推经济平稳发展积极有效
重点围绕支持大企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企业上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加金融信贷投放等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工作的意见》,推出了31项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企业良性发展增添后劲,努力夯实财源增长的基础。制定了促进我市股权投资、品牌经济、信息产业、软件产业、服务外包及高端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围绕市委推进蓝色硅谷核心区和西海岸经济新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投入资金31亿元,用于支持蓝色硅谷建设和高端产业、新兴产业、外贸及现代服务业发展。另外,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取消25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提高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为全市企业减轻税收负担近8亿元;积极争取财政部调整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为我市相关企业减免进口环节的税收5.2亿元。调度筹措资金50亿元,及时为全市重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应急保障作用。
(四)通过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区市加快发展
今年上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财政调整完善了对区市的财政管理体制,主要内容是把财政收入更多地留给区市,提高区市的财政保障能力。同时,综合考虑相关区市人口、财力、困难程度和建设任务等因素,每年安排17亿元,用于支持困难区市和重点区域发展。认真落实《关于支持四方、李沧、平度、莱西突破发展的意见》,从加大财税支持、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强规划布局和产业引导等五个方面,制定了22项扶持政策,推动四区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设立镇级发展平台专项资金,对合并后的镇(街道)五年安排201*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面,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对每个新建新型农村社区和完成规范建设的特色园区分别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
(五)通过强化监管使资金花出更大效益
大力推进公务卡改革,市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公务卡改革范围,对差旅费等16项公务消费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资金管理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稳步推进预算评审和决算审查工作,对31个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实行预算评审,审减资金3.7亿元,审减率8.5%;对70个基建项目开展决算审查,审减资金5700万元,审减率4.7%。全面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
从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看,总体状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入尽管保持稳定增长,但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实施以及家电下乡等消费刺激政策的退出等因素影响,税收收入增长较慢。二是各项民生政策执行进度有待加快,财政对民生支出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当前民生保障水平与城乡居民的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三是基层财政财务管理比较薄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以上问题,市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区市财政研究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资金的执行情况进行密切跟踪,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加大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对涉及民生资金执行慢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民生政策和资金足额兑现到位。
(二)积极促进财源经济发展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工作的意见》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跟进形势分析,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总体思路,确保完成收入增长15%的目标。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引进新的税源,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奠定基础。全面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暂停征收企业注册登记费等1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省级以上开发区和市级工业功能区工业项目落地审批收费,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环境。
(三)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年底前市与区市确保完成改革任务。进一步规范部门决算管理,全面启动部门决算批复工作。完善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拓宽预算执行进度动态监控范围,切实发挥动态监控的预警功能。制定《XX市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扩大预算评审范围,逐步建立绩效目标评审(审核)和批复制度。按照中央、省的部署,有序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
(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积极构建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模式,组织开展201*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评审,选取连续评审的资金作为试点,尝试开展预算评审指标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建项目预算评审和决算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科学编制201*年预算
结合明年预算编制,对市级支出实施“有保有压”的结构性调整,着力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匹配、与市级支出责任相对应的支出预算分配机制,集中财力向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项目倾斜,向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倾斜。严格控制部门专项业务费等行政运行成本支出,适当压缩一般性专项资金规模,逐步减少安排基本建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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