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制定《xx旗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和具体指导本院扫黑除恶工作的审判、安全保障及协调督办工作,为专项斗争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团队建设,提升审判能力。选取3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法官组成专业化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审判工作,严格规范审理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积极加强对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力度,组织团队审判人员、法官助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统一执法理念,明确执法标准,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同时,在审理普通刑事案件和接到群众来信来访中做好涉黑案件线索的采集梳理工作,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并移送侦查机关。
三、坚持依法审理,增强打击合力。将专项斗争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明确围绕扫除十五类重点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对检察院起诉的涉黑案件实行优先办理,结合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案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密切与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协作配合,完善沟通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完善证据认定规则,确保凝聚合力、精准打击、量刑适当。
四、建立专门案件台账,全程监督案件进度。建立专门涉“黑恶”案件收结案登记本,明确专人进行登记。案件将按照1:1:1办案顺序分案,快速进入审判程序,确保及时结案,并做好审判总结工作。
五、指定辩护制度兜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于涉“黑恶”类案件,若被告人未聘请辩护人,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同时依法通知辩护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派员旁听庭审,确保每一名被告人的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进一步提升案件的服判息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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