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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19年财政工作计划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6-12 23:27:48 | 移动端:财政局2019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抓经济、谋发展,确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

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围绕全年收入目标,细化征收方案,及时分解下达,排好时间进度,掌握工作主动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税收协同共治管理机制,主动协调好国地税、税保平台成员单位等执收部门,及时做好收入情况分析,加强问题研究,增强征管工作合力。联合税务部门严格依法治税,加强风险应对管理,对税收征管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做到应收尽收、挖潜增收。

二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工作,认真做好全区降成本牵头工作,统筹安排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补短板方面的资金,配合相关牵头部门完成好工作任务,提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质量和成效。落实各项减负清费政策,继续清理涉企收费,及时将取消、归并、停征精神传达至各执收单位,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三是支持实体经济振兴。落实区委区政府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产业类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重点推动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生物医疗及大健康两大主导产业发展,提高现有产业结构层次,培育持续增收动力。综合运用财政、金融与产业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推动实体经济做强做大,培育壮大财源,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抓支出、保重点,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强化量入为出和节俭意识,更加注重预算源头控制和项目可行性分析,按公用经费5%的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细化落实各项支出保障和资金平衡工作,加强对上沟通,适度提高存量税收和非税入库规模,加快推进存量收入转化为可用财力。梳理摸排专户结余、单位往来资金、上级转移支付,统筹调入存量资金、新增债券弥补可用财力,最大限度筹措资金用于保障各类支出。

二是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继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支持苏苑中学易地新建等项目的实施。推进教育内涵建设,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扎实做好社保、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财政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作用,帮助困难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落实重大疾病救助政策,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文化惠民,加大公共文化专项投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用好财政支农资金,深化涉农专项资金整合,重点关注“农业产业振兴发展专项资金”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护以奖代补资金”的整合。落实好区、镇两级财政生态补偿资金,加强政策宣传和解答,牵头做好生态补偿执法检查;开展生态补偿政策调研,启动新一轮生态补偿政策的调整完善。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探索建立涉农项目第三方核查机制和项目申报承诺制度,确保项目申报的公开透明。

四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发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加大资金投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做好“生态涵养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梳理整合生态环保类项目资金,落实各级扶持政策,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为我区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夯实基础。加大水环境整治,支持实施河道清淤、生态河道建设和引流活水工程,开展水源地达标建设、太湖水草蓝藻打捞,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治理工作。

(三)抓源头、强管控,防范化解重大财政风险

一是优化债务管理方式。坚持投融资规模控制,实行计划管理,统筹规划年度资金需求,做好资金平衡测算,有计划地做好投融资的借、用、还。依托财政部监测平台,继续做好全口径债务的统计汇总,及化解隐性债务的动态管理,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并上报潜在问题。抓住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的源头,强化项目投资管理,严格落实新建项目可行性、必要性论证,强化项目投资管理,加强资金来源审查约束,通过依法依规统筹财政性资金优先保障重点工程,提高项目绩效。

二是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遵循“化解存量、遏制增量”的原则,严格落实10年债务化解计划,紧盯年度化债目标,细化落实偿债资金。积极向上争取新增债券额度,切实用好债券资金,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做好到期债券再置换工作,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加大对闲置房产、土地等资源的盘活力度。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根据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和建设资金需求,加快土地上市力度,确保完成每年预定的土地出让收入,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强区镇协同,指导乡镇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强化考核督导,确保全区分年度化债任务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债务风险防控。贯彻落实“坚持谁举债、谁负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按属地原则和管理权限各负其责”要求,压实债务主体责任,督促协调各乡镇在可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化债资金。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和优先偿债机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债务风险评估工作,对风险偏大的地区进行风险预警或提示,对在资金保障以及债务管理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不出现资金链风险。督促各地完善债务管理相关措施,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和优先偿债机制,坚决管控好,逐步化解好,确保不出险。

(四)抓改革、激活力,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完善区镇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中央关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强学习、深入研究,积极对上争取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合理划分、上移。关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进程,提前做好相关领域的测算和衔接。结合新一轮财政结算体制调整和区镇两级分担事项梳理,完善区镇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优化转移支付制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抓住预算编制源头,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从部门预算编制环节入手,深入研究和优化调整现有专项资金具体扶持方向和扶持标准,填补对生物医疗及大健康产业的专项扶持空白,发挥专项资金在推动产业升级方面的作用。加大涉农、产业类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对性质相似、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归并,以资金整合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保障力度。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细化内容,做到公开及时、内容真实、形式规范。

三是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中央、省关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政策研究,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体系。建立区级自助柜面业务系统,解决财政授权支付地域限制、清算时间限制、银行网点不足等问题,提高代理业务服务质量。试点实施财政实拨业务支付电子化管理,确定实施方案和计划。关注乡镇全面实现电子化改革情况,密切跟踪指导,切实提高乡镇财政资金拨付效率。继续推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功能优化,扩面增点,强化预警功能,降低支付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五)抓管理、促规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进一步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四本预算,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快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继续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安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一般”和“不合格”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增加预算或不予列入预算,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减少低效资金安排。

二是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深化完善评审机制,创新评审模式,探索特殊项目评审方式,提高评审质效。继续加强项目管理,执行《评审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两会一表一系统”等制度,高质、高效完成各项评审任务。修订《协审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协审相关制度;加强协审项目复核力度,严格协审考核,狠抓协审项目质量和进度。加快评审信息化建设,优化、拓展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管理、维护、运用好评审大数据库,创新大数据估(概)算评审方法,提升评审服务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积极推进财政日常管理与专项监督的有机融合,发挥财经纪律“高压线”作用,提高专项检查实效,着力加强对财政收入质量、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坚决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严格检查纪律,规范监督检查人员行为,严格按照《财政内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xx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规要求实施财政监督工作,督促落实检查整改,形成工作闭环,切实提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四是进一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以法治财政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提高财政业务水平。积极开展全国法治财政示范点创建工作,全面规范财政行政行为,将法治财政建设贯穿于财政日常工作始终,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区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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