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为主线,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以抓好作风和效能建设、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
(一)强化责任主体。一是切实履行好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将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切实履行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党内监督、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支持执纪审查、强化教育引导、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制约权力等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履行好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牢固树立党组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抓好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责任,牢牢地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不仅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也要做好执行者、推动者。二是切实履行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积极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听取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阅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安全生产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分管处室(单位),与分管处室(单位)的负责同志一起研究防范处室(单位)廉政风险具体措施,向分管处室(单位)干部职工提出廉政要求,对分管处室(单位)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廉政谈话,督促处室(单位)负责人“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也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责、恪守尽责。二是切实履行好纪检组专责监督责任。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维护党纪、作风督查、执纪审查、问责追究、健全制度等监督责任。一是积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向局党组提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责”工程。二是强化派驻监督作用。加强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全面掌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情况,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盯紧“关键少数”、重要岗位、重要环节的“三重一大”事项,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二)强化责任传递。年初以项目化清单模式分解“两个责任”重点目标任务,分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递压力。
(三)强化过程管理。统一编印《党风廉政建设“强责工程”全程纪实手册》,按照责任清单项目任务具体分解内容、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填写。局全体党员干部要将责任落实情况与述责述廉、组织评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有机融合,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汇报会、年底“双报告”、季度通报、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等工作机制,全程压实责任。
(四)强化检查考核。建立处室(单位)自查、重点抽查、半年检查、专项督查和年底考核“四查一考”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考核《办法》和《细则》,并将考核结果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处室(单位)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挂钩,推动责任落实。
(五)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执行党的纪律、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严格责任追究。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格党章党规党纪刚性执行
一是严明党的纪律规矩。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守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从点滴之处抵御腐蚀、保持为政清廉防线。要坚持“严”字当头,围绕今年明确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把安全生产隐患降到最低,确保公众安全感保持全省前列、大力提升生态环境等省、市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触碰不得的硬约束、高压线。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关键少数”为带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立正身、拒腐蚀、有规矩、讲原则、守纪律,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氛围。要严格执行好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选人用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等制度,坚决纠正不落实、落而不实等问题,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强化党内监督。局各级党组织要敢于较真碰硬,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对照《准则》《条例》要求,联系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局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支持监督,习惯在互相监督下工作、习惯在相互提醒中进步。
三、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三查一监督”机制,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和各方面监督,加大对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督查;紧盯年节假期,加强明查暗访,坚决防止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违规消费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升学乔迁之机等敛财的行为。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追究直接责任人,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是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整合信访举报、民意调查、网络舆情、12345市民热线、审计情况、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侵害企业和群众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治理,督促党员干部按章办事、秉公办事。
三是深化“效能革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镇发〔201*〕3号)和全市作风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强日常检查、重点督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及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管理等市委、市政府和局重点工作推诿扯皮、拖拉应付、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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