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推进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常态化管理。认真做好乡镇统计管理和业务建设,全面推进村级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农村统计台账建设,大力推进乡镇统计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力度,着力提升乡镇统计现代化水平。
2.着力推进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企业统计行为,积极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切实抓好企业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3.加强部门统计管理。突出对部门统计业务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切实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强化统计数据报送的规范化、责任化,构建“责任明确、规范统一、高效顺畅、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部门统计工作新体系。
4.开展品牌、特色创建活动;鼓励乡镇、企业积极创建示范特色,督促指导开展四项成果申报工作,并及时报送市局,由泰州市局审核后上报省局。
5.5月10日前上报抽检“回头看”乡镇不少于5家, 5月20日前上报更新的乡镇统计台帐,并上报台帐研究课题材料、数据加工资料;6月份,完成调研课题。
6. 5月份,做好前期规范化指导的总结工作,及时向省局汇报指导情况,同时配合省、市局做好调研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单位责令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达标的,及时建议省局停牌整改。。
7.按季组织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管理合格(示范)单位验收、申报工作,及时上报市局,由市局统一上报泰州市统计局。上报内容、格式要严格按照省、市局要求。
8.三季度,组织开展村(居)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研究,交流探讨村(居、社区)统计规范化管理模式,制作村(居、社区)规范化模本,对有价值的经验做法,推荐参加全省基层统计岗位业务流程规范化建设研讨会议。
9.10月底前,完成推进基层规范化创新做法、服务基层有价值成果、优秀基层宣传作品和基层岗位业务规范四个类别项目成果的整理选拔申报工作,力争我市在全省评选中获奖项目不少于上年。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