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有效监管,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源头管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大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力度,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确保农机道路安全生产秩序平安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机道路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狠抓农机安全宣传,提高农机驾驶(操作)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促使违法现象减少。农业机械的上牌率、年检率、持证率大幅提升。严格农业机械入户登记制度,严把质量关,切实加强源头管理,确保农机道路安全。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支持保障,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安全技术,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源头管理。认真执行机车登记业务规范,严格机车安全技术检验、转籍、变更、审批和核发牌证。在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时,坚持“三严”:严格目录、严格检验、严格审批。凡未进入省总站注册登记目录的机型,坚决不办。
(三)强化日常监管。
一是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下乡开展日常督查;将年检审、“安全生产月”“平安农机”创建等活动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乡村道路、机耕道的安全监督;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的监督管理,确保农业机械道路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二是贯彻领导带队制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机制,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常年检查组。
三是明确检查重点。①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等。②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③不参加年检年审投入作业的。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经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作业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④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机械。主要包括: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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