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情况
今年来,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司法行政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切入点,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责任,围绕“项目建设年、深化改革年、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以“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为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现将今年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突出人民调解“规范化”。一是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队伍、制度等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矛盾调解中心、**县工业企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交通事故多元调解中心及国土资源、工商、妇联等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的作用。今年,我县人民调解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35件,调解成功1500件,调解率100%,成功率达98%。其中人民调解案件901件,调处成功885件,成功率达98%。目前,我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共受理医患纠纷17起,已成功调解15起,赔偿金额达110余万元,其中2起还在调解协商当中。二是抓好律师工作机制规范化。**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主题,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特别是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监督,建立律师服务和矛盾调处对接机制,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三是抓好调解人员业务水平规范化。组织开展调解人员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人员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同时,我局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运用“柔性”手段去化解“刚性”矛盾,以柔克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根植群众、服务群众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把人民调解的过程变成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
(二)深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突出法律服务“便民化”。一是法律顾问“便民化”。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法治惠民工程,深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建设,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向全县各村(社区)延伸,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二是为民办实事“便民化”。通过绿色通道、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深化便民活动等措施,变“开门等援”为“上门助援”,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加强乡镇、妇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现有的1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重要作用,努力将法律援助延伸到有法律援助需求的每个角落,让需要法律帮助的应援群众及时得到法律帮助。今年来,对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法律援助 151件,受理率100%,结案率100%,被投诉率0%,办理案件的数量同比增长10%。三是拓宽法律援助对象和范围。进一步密切与公检法之间的横向联系,扩大法律援助案件来源和受理范围,拓宽公安侦查阶段的法律援助案件,今年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刑事案件29件,行政案件1件,共接待咨询人数100余次。
(三)以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突出社区矫正“制度化”。 一是健全四项机制,念好“管、联、帮、带”四字经。围绕生活圈、家庭圈、朋友圈“三个圈”,由县、镇、村、志愿者纵向组团,公、检、法、司、民政、计生等部门横向协作,实行“四对一”组团捆绑式帮教机制,实地走访困难人员,营造社区矫正良好情感氛围。结合“四下基层”等主题活动,采取结对帮扶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方式,由一个干部挂钩一个困难户,帮助解决就业、就学、低保、临时性困难。至目前,全县审前社会调查262起,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20人,矫正解除234人,矫正管理750人次,累计接收1287人,矫正解除745人;现在册管理矫正对象542人,就业率达98%,解决低保5人次。二是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站。加快对社区矫正人员比较多的乡镇、村设立两个以上社区工作站的建设。三是打造安置帮教工作平台。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打造集“教育改造、衔接管控、帮教安置”三位一体的安置帮教工作平台,各乡镇对每个帮教对象都及时建立登记卡“一帮一、多帮一”的帮教工作小组。今年来,衔接刑满释放人员434人,安置、帮教、信息核实率均达100%,刑释解教人员失业人数共230人次,提供就业服务共278人次,其中提供技能培训146人次,推荐就业132人次,曙光基地安置20人次。四是开展教育学习活动。加强与各部门、各乡镇的配合,对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通过不断完善日常监管教育引导等工作,实现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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