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是县委确定的执行力巩固年,乡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立足乡域实际,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总体目标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中纪委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发挥乡纪委和村级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坚决反对“四风”,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有效遏制和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全乡灾后重建廉洁高效、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具体工作
(一)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完善乡党委中心组和干部学习制度,把《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省、市、县系列规定、上级关于在灾后重建中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的规定、禁令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作为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好先进典型教育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活动,让“红线”深入人心,在干部心中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让干部“不会腐”。
(二)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工作职能
乡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探索村组纪检组织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给腐败坠落留下生存空间。
1.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县重建委监督检查组印发的《**年汉源县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意见》(汉重监组〔**〕4号)要求,突出重点,开展全程、全覆盖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坚决防止腐败,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效能、廉洁等情况的监督、重建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重建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重建信息公开的监督、地灾防治工作的监督,推动灾后重建工作实现时间节点目标和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2.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广泛开展监督。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情况、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情况、干部值班值守和村干部坐班情况、办事效能等进行监督检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作表率,引领广大干部真正沉入村组,听民意、解难题、办实事,在实践活动中真正受教育、有成长。
3.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乡域范围内采用定期检查、专项督查、执法监察等形式,重点对新农合、新农保工作情况、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农业相关补贴兑现情况、城乡低保五保政策落实情况、一事一议等项目建设程序和质量等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正当利益的行为,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三)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与村“两委”和各站所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责任。坚持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制度,坚持集体会审制和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制度,严格乡村财务管理,完善乡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增强制度操作性、可行性,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用制度管事管人,让干部“不能腐”,达到转变干部作风、增强服务能力的目的。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和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深入治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干股等行为,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深入治理违规插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的问题;严禁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畅通信访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完善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广泛收集干部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重点从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侵占集体财产、公共利益、惠农资金,在灾后重建中执行不力,或受到治安处罚、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等方面入手,加强线索收集。对收集到的线索认真调查核实,违反关于在灾后重建中从严管理干部和出现执行不力情况的,按照在灾后重建中执行不力责任追究办法严格问责;违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受到处罚的,按照党纪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让干部“不敢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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