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 “心理育人质量提升工程计划”,促进大学生心理素质全面发展。依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陕西高校第四届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文化节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文化节活动主题为“阳光护航成就青春梦想,心理育人助推生涯发展”,围绕自我认知、意志品质、人际关系、情绪管理、生涯规划、理想信念等开展活动。
二、时间安排
活动开展:2019年3月25日至5月31日
表彰总结:2019年6月
三、有关要求
(一)主题突出,彰显特色。
各学院要紧密结合活动主题,精心策划1-2个相关活动方案,活动形式和内容要做到灵活多样,充分彰显本学院特色,积极打造特色品牌活动,进而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和交流。本次征集活动被采纳的方案原则上由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办,方案设计单位承办。
(二)精心筹划,认真部署。
各学院要精心制定本学院活动计划,进行认真安排和部署,并于2019年3月20日下午5点前将《安康学院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文化节活动项目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工部2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x,邮件名称注明“**学院心理健康文化节项目申请表”,学工部(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专人进行评审。
(三)做好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院要做好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学生处网站及二级学院媒体平台及时对特色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认真梳理,及时总结。
各学院要于2019年6月1日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将活动总结、海报公告、图片影视、网络微文、师生反应、效果评估等资料(电子版)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邮箱:xx)。中心将根据各学院报送材料的情况,推选出本届文化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