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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管理局法律法规集中培训月实施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6-13 08:05:46 | 移动端:道路运输管理局法律法规集中培训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运管队伍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增强新形势下做好运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法律法规集中培训月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法律、法规的培训,使运管队伍接受一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着力解决队伍中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执法意识等问题。牢固树立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执法理念。实现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转变队伍作风,规范队伍行为的目标。

二、学习范围

在编在岗人员,凡持有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必须参加学习培训。

三、学习培训时间、地点

此次学法活动时间为201*年9月7日—201*年10月12日,此次培训采取每周一至周四自学,每周五下午四点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9月9日及节假日自学)。

培训地点设在局四楼会议室。

四、学习培训方式

集中学习结束后,集中参加交通运输局的统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统一采用闭卷考试(45岁以下人员),45岁以上(含45岁)人员统一开卷考试。

五、学习培训重点

《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六、相关要求

1.各科室要针对文明执法、服务型执法学习,按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2.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学习并做好笔记,此次学习培训活动结束后,交通运输局将对学习情况和效果进行综合考核,对考试不及格人员按交通局文件要求扣发绩效工资。所有不及格人员统一安排进行补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补考仍不及格脱岗培训,直到培训合格(脱岗培训期间,无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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