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支部、镇级各单位党组织:
为切实推进我镇换届工作,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特制定换届选举快查快办方案,方案如下:
关于换届选举快查快办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达州市和**市委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要求,确保换届期间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进行及时有效的查核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受理群众举报。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来电、来信和来访“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换届期间,举报电话8678401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来人来信访由镇纪委信访室专人负责;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做到当日汇总、当日报告。重大、敏感性问题和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二、规范案件查核程序。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涉及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
(一)在案件查核上要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的原则;坚持责罚相当,宽严相济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促进工作的原则。
(二)快查快结,真正在“九个严禁、9个一律”和“六个坚决查处”上动真格,做到“四个必查”,即实名举报必查,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匿名举报必查,上级督办件必查,反映考察对象的问题必查,真正让换届纪律成为“高压线”、“硬约束”。
三、严格查核责任。
对每一个需调查核实的举报案件,均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负责人和查核期限,并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确保处理到位、追究到人。
四、实行限时办结。
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重点查办,一般办结时间不超过7天;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件,在15天内报送查核结果;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
五、实行案件督办。
对转有关单位查核并要求报告结果的举报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督办:
(一)规定时限内没有报告查核处理结果的;
(二)应当查清的问题没有调查清楚的;
(三)应当纠正的问题没有纠正或者纠正不彻底的;
(四)没有按照规定对责任人做出处理或者处理不当的;
(五)承办单位内部对所查核问题的认识和处理意见有重大分歧,影响查核工作正常进行的;
(六)其他需要督办的事宜。
六、认真审核把关。
举报案件办理完毕后,按照“谁审批办理、谁审批办结”的原则,履行办结手续。对有关单位报来的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严格审批把关,提出处理意见并呈报县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要求的,按程序审批办结;对不符合要求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当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并听取其意见。
七、严肃处理问责。
对经查实违反换届纪律的,要按照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并依照党纪处分条例严格问责。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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