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为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县直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经县纠风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县委、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对象评科(股)长”活动,对具有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科(股)室负责人进行社会满意度评议。现就开展“服务对象评科(股)长”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着力点,以企业满意、群众满意、干部满意为标准,以解决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促进部门和机关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和服务窗口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努力营造更快更好更优的发展环境。
二、评议对象
部分县直单位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有行政执法、审批、管理、服务职能的科(股)室主要负责人。具体单位及股室如下:
1、安监局:矿山安全监管股、危化品安全监管股
2、交通局:运管所业务股、运管所安全股
3、房管局: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股、住房资金管理股
4、住建局:建工管理股、规划局、村镇建设股
5、民宗局:民族股、宗教股
具体参评科(股)室,由纠风办组织行风监督员于7月上旬,在各参评单位所确定的具有服务职能的科(股)室中,随机抽取一个科(股)室参与评议。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包括评议对象及其所在科(股)室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勤政廉政等四个方面的情况。
㈠工作作风方面。
1、是否存在工作不负责任、作风漂浮、推三阻四、故意刁难等现象。
2、是否认真、全面履行本科(股)室的工作职责,忠于职守、精通业务、勤奋敬业,本科室工作是否运行良好,协作配合工作是否积极主动。
3、是否存在纪律涣散、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时上网聊天、玩游戏、串岗溜岗、办私事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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