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章两法”学习教育月活动要求,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了党章、宪法、监察法,主要有以下几点感受。
一、把握时代方位,秉持党章中的初心
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是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到新的历史方位背景下修订的。体悟党章内涵,一要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把坚定信念、对党忠诚,一心为民、不懈奋斗,大公无私、淡泊
明利作为一辈子始终不渝的坚守。二要个人干净,严守纪律。个人干净的前提和基础是不断修身养德,砥砺人格。廉洁从政是一条红线,也是一条底线,要求我们在领导岗位上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弛而不息反“四风”,真正做到“无欲则干净”。三要敢于担当,履职尽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当前,深化医改进入攻坚期,各种矛盾复杂交织,健康扶贫、医养结合等任务繁重,机遇和挑战并存,既要求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勤于履责、勇于担责、敢于负责,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统一思想、约束行动,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形成联动机制,形成改革合力,破冰前行。
二、坚持依宪治国,坚决维护党和人民利益
宪法乃九鼎重器。此次宪法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信念。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此次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必将进一步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
三、持续强力反腐,增强贯彻监察法的决心
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贯彻监察法要突出重点,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一是坚持教育为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偏两丈。坚持全面从严冶党,必须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二是扎紧制度笼子,提高管党治党科学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党方式。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要把实践证明有效的管党治党先进经验和改革成果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始终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抓住“关键少数”,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坚持抓在平常、严在经常,既加强对干部8小时内的监督,也要加强对8小时外的监督;既要加强“工作圈”的监督,也要加强“亲属圈”“朋友圈”的监督,做到全覆盖、无缝隙。四是紧盯群众关切,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部分医疗单位过度医疗、重复检查、开“大处方”、用高价药、延长疗程或住院时间、到定点药店买药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彻底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始终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延伸到末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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