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少数干部不适应,出现不想干、不愿干、不敢为的消极心态,有的甚至认为不干事不会出事,多干事往往容易出问题,乐于守摊子过日子,甘当“太平官”,长此以往将危害党和国家的发展。在这种背景下,中央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可以说是一场“及时雨”,为干事创业者点亮了一盏“明灯”。
树立了干事创业的“风向标”。再一次明确了好干部标准,倡导以实绩论英雄,形成一种正向激励的机制,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无位、钻营者失位”。
明确了干部考核的“指挥棒”。指出要破除唯GDP论、唯形式论、唯模式论,给干部考核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新方法,让干部考核更加准确、更加科学、更加全面。
撑起了敢闯敢试的“保护伞”。用“三个区分开来”为干事者担当,也为党员干部划定了“红线”,明确了党纪国法的红线“不能碰”,损公肥私的雷区“不能踩”。
开出了关爱干部的“好药方”。落实党员干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明确保障干部工资、休假、正常福利等待遇,重点向基层艰苦地区倾斜,让干部乐于创业、安心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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