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是人类文明史主动脉,贯穿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承载经济枢纽的重要职责。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决定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决定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线,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取得司法行政工作新成绩的行动指南。
创新法治宣传,走打造亲民普法模式之“路”。科学谋划“七五普法”,继续以“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七进”为抓手,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理念,优化法治示范创建,创新亲民普法模式,基本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创新法律服务,走搭建服务民生平台之“路”。开展“法律服务在身边”行动,进一步完善“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确保每一名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都能在1小时内找到援助机构。扎实推进“法律顾问进万村”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应援尽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少数民族群众等困难和特殊群体提供专项法律援助服务,确保群众平等享受法律保护。
创新社会治理,走维护发展稳定大局之“路”。严守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两条底线,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接地气、熟民意”的优势,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基本原则,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实行依法监管、科学矫正,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质量,促使社区矫正人员改过自新,尽快顺利回归社会,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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