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zd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奋发勇为,真抓实干,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重要节点法治宣传。全市共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20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200多人次;利用妇女节、消费者维权日、国家安全日、助残日、禁毒日等时机开展主题集中宣传活动75场;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利用“威海普法”、微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等“双微多端”服务渠道,搭建“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将法送到百姓手边,效果良好,上半年累计发布法治资讯、典型案例和活动信息210余条。加强法治宣传机制研究,召开调研座谈会,配合省厅做好《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起草调研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服务民生工程,邀请相关行业领域,为贫困村群众举办防金融诈骗、反邪教、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等知识讲座,以法治宣传助力扶贫工作。加强青少年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拒绝校园暴力建设和谐校园”宣传活动,组织基层司法所、学校法律顾问、zd干警,举办法治报告会、主题讲座60余场。拓展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与市教育局联合打造一处综合性青少年法制教育馆,在加强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科学指导规划建设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运行网络平台,完成与全省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的对接工作,目前通过网络平台办理法律服务事项20余人次。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服务功能。充分利用热线掌握舆情面广量大、快速直接的优势,及时将热线接听情况梳理汇总,形成书面分析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并做到急情急报、常情常报,为领导及有关部门掌握舆情、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加大对实体平台的指导力度,重点探索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整合和参与基层综治管理的途径,努力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7月10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室字〔201*〕 46 号),与财政局联合转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环翠区开展先行试点,制定配套细则,为全面推开积累经验。目前,各区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妥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到年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80%。
三是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起草我市《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管理工作。围绕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工作,成立3个法律服务团,为1500多家中小微企业进行了“法律体检”,提供各类诉讼及非讼类法律服务1万多件,为经济建设特别是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在全市城市党建工作会议上作专题交流。加强律师资质管理,共办理律师转所执业、档案调转、律师所登记变更事项等资质管理业务80多件,为30名符合条件的实习律师办理了《律师执业证》,新设立律师事务所3个。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进展顺利,共接待咨询210人次。进一步完善公证管理机制,促进全市公证行业健康发展。与东营市联合开展公证质量专项检查,全市共抽查329个卷宗,没有不合格卷,未发现错、假证。出台实施方案,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中深入开展以“执业行为零违规、鉴定质量零投诉、服务群众零距离”为主要内容的“三零”创建活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进一步健康发展,上半年全市各鉴定机构办案总量达到3441件,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13件,为群众减免费用近2.4万元,鉴定意见的可靠性明显增强,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是加大法律援助提速增效力度。贯彻落实《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城乡居民上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的两倍执行,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畴。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于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维权案件,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对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尽量当场作出是否给与法律援助的决定,对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时效的案件,采取先受理、后补办手续的办法,切实让当事人少跑腿。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实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方式,最大程度实现提速增效。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授予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先后开展“情暖农民工法援在行动”、“军民共建 法援先行”等专项维权活动,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推动法律援助窗口向基层延伸、向部门拓展,向弱势群体身边跟进。成立了“威海绿洲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理论研究等相关业务。设立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大学生教育实践基地,招募法律专业大学生志愿者参与“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咨询解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在全市稳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室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切实打通司法行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市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率已近40%。举办全市司法行政基层暨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司法行政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综合履职能力。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除化解专项行动,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力争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全市各级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106件,调处成功率100%。继续与公安机关、市保险行业协会沟通协调,指导威海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推进保险协会调委会建设。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协作配合,指导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积极引导市调委会支持参与省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省第四届人民调解员协会换届中,我市道路交通纠纷调委会主任王树湘同志被推选担任省五届人民调解员协会监事长。完成了201*年度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所执业证的年检注册和注销、换证工作。部署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规范执业提升年”活动。
六是规范管理特殊人群。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力度,认真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教育帮扶措施,在人手少、压力大的情况下,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在矫1792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1621人,假释146人,暂予监外执行23人)。上半年共撤销缓刑2人,给予警告29人次。加大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环翠区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大队,负责社区服刑人员的执法监督管理。文登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了1名专职社区矫正社工,有效缓解了司法所人员力量不足的困难。威海监狱大力推进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实现了持续安全稳定。全面提升监管改造水平,不断加强刑罚执行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刑罚执行协同办案网络平台,实现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业务的网上录入、网上办理、网上公开、网上监督和网上考核。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管理,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素质,加强执法公开监督。
七是抓好队伍作风建设。召开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创先进单位,创文明机关”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提升再上新档次,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过硬党支部为抓手,全面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力度,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达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目的,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确立了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标准,形成了“做合格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紧密结合“双创”活动,运用省党代会和市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党委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中谋划思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联系群众,更好地围绕中心、融入大局,为法治威海、平安威海建设搞好服务保障,为实现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部署,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切入点,进一步提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律师开展“进园区、进企业”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和“法律体检”活动,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意识和能力,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推广网上预约办证系统,加大公证窗口规范化建设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公证在推进金融业健康发展中的支持保障作用。以“四化”为标准,推进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加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度,促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和规范运行,着眼于当前矛盾多发环节,争取年内在金融保险、农民工、海洋渔业等领域有所突破。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科学化水平,广泛开展常态化、动态化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集中排查化解一批疑难复杂和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研究制定我市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门槛,拓展服务,全力保障政府提速增效工程,打造“小部门,大服务,大温暖”的服务品牌。
二是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有新突破。认真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特别是实体平台的建设力度。结合市综治办建设综治中心这一契机,抢抓机遇,对已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重点探索功能整合和参与基层综治管理的途径,对个别还未建设的市和镇,主动与综治部门对接,争取统一规划,早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不断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法律服务”新途径,运用新媒体扩大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使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优质法律服务。抓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科学合理配置全市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做到统筹兼顾,注重实效。
三是在特殊人群管理上有新建树。深化平安监狱建设,完善监狱安防设施,推进指挥中心扁平化建设,提升监管科学化水平;深化医院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加强医疗设施、医务人员配备;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培训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育新网应用,规范“5+1+1”教育改造模式;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实到刑罚执行全过程,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广泛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进一步督促社区矫正制度落实,提升执法水平。
四是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有新经验。认真贯彻实施“七五”普法和201*-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出台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探索建立多层次、立体化学法考法新模式。突出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将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良好结合。打造市县两级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等开放式法治宣传阵地,运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载体,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营造良好社会法治氛围。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督导落实部门普法主体责任。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评选表彰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是在基层基础建设上有新亮点。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省级明星司法所创建活动,力争每个县(市、区)打造1-2个明星司法所,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到70%以上。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推进司法行政服务网络向农村社区延伸。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场所建设提档升级,适时召开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观摩会,力争开发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全覆盖,规范统一名称、标识等内容,推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加大专职社区矫正社工招聘力度,推进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青年志愿者青少年社工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推广文登区为每个司法所配备社会工作者的做法,积极争取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破解基层力量不足的难题。继续开展好司法所工作人员兼任镇(街道)法制员这项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新亮点。
六是在队伍建设上有新举措。深入开展“创先进单位,创文明机关”活动,抓好活动落实,定期调度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取得实效,有效推进全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党委成员基层联系点制度,要求每名党委成员都要联系一个区市,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密切局党委与基层的联系。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教育引导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找准定位、履职尽责,主动提升发展标杆,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精神境界,以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勇气,以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精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争创全省乃至全国一流水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全系统努力营造争先创优和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