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推动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迎接党的十九大和重庆市第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之际,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201*学年“七一”党内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18个(其中,先进党支部不少于10个),党建工作专项奖3个(其中,党建工作创新奖1个、党建活动特色奖1个、党员管理规范奖1 个),在教职工党员中评选优秀共产党员5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4名,在全校学生党员中评选优秀共产党员5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好。坚持民主集中制,决策科学民主,班子团结协作;班子成员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无违纪违规行为;重视党建工作,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建主业主责意识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好。
2.党员队伍好。完善12371党建平台、学校党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相关信息,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坚持每月1次党员学习制度,党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展党员坚持标准、程序严格、结构合理;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规范有序,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工作机制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建工作激励机制落实;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定期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等制度,党建工作规范有序;坚持党政联席会议、部(处、室)务会制度,党政关系协调;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建立定期通报工作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4.工作业绩好。加强自身建设,认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富有成效;紧密结合教学科研实际,党组织作用明显;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党员教师队伍成为师德师风建设骨干力量,党员教职工年度考核称职率达100%;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党员学生队伍成为学风建设重要力量。
5.师生反映好。党建工作贴近部门和师生党员实际,得到广大师生拥护;关心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良好,干群关系、师生关系和谐,师生对党组织班子满意率高。
(二)党建工作专项奖评选条件
1.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条件
(1)党建工作内容有创新。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推进党建内容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或产生积极影响。
(2)党建工作方法有创新。积极探索符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的工作方法,方式新颖、方法独特、富于新意,富有成效。
(3)党建工作载体有创新。不断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形式,紧贴党建工作中心任务、紧贴党员思想实际,实践效果好。
(4)党建工作机制有创新。积极探索符合实际、操作性强、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新机制,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作用。
2.党建活动特色奖评选条件
(1)党建活动主题突出,内容新颖,具有创新性。
(2)党建活动重点明确,特色鲜明,具有典型性。
(3)党建活动便于开展,值得推广,具有实践性。
(4)党建活动立足实际,服务发展,具有实效性。
3.党员管理规范奖评选条件
(1)严格遵循从严治党、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等原则,严格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开展党员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党员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做好党员基本信息维护、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组织生活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日常管理工作。
(3)注重建立健全党员日常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着重加强对党员意识养成机制、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党员素质提升机制、党员责任落实机制、党员行为约束机制、党员激励机制和党员队伍进出口机制的健全完善。
(三)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优秀教工党员评选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四届历次全委会精神,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善于学习新知识和基层群众的创新实践,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带头争创佳绩。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日常教学工作中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在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力争上游、成绩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勇挑重担,任劳任怨,群众反映好。
(4)带头遵纪守法。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团结、带动、影响其他教职员工为教育事业努力工作。
(5)带头弘扬正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带头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树立高校教职工党员的良好形象。
(6)中共正式党员。
2.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四届历次全委会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带头服务群众。能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密切联系和团结同学,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正确对待名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带头争创佳绩。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校风学风建设和学生党建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组织观念强,工作积极主动,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行为准则,无违纪违规现象。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性,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大局观念,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认真维护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
(6)在今年组织开展的班级和党支部民主评议中评议结果好、师生公认、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中共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四届历次全委会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
(2)组织纪律观念强,严格遵守和自觉维护党的纪律,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4)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强,善于团结同志,特别是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5)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模范履行党员义务。
(6)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强,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7)能结合本单位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务实高效地开展党务工作。
(8)本年度(201*年7月至201*年6月)一直从事党务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
三、评选办法
1.以分党委、党总支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由各分党委、党总支按照学校党委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推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一线的普通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专兼职党务干部倾斜。校级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优秀学生党员不下达名额,由各分党委、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最多可推荐1名。推荐优秀学生党员,应注重党员在学风建设中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和在学生群体中的影响力。
3.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推荐对象。既要注重工作实绩,又要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注意群众公认;既要坚持先进性,又要有一定的代表性。
4.推荐对象应根据推荐类别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重庆工商大学党建工作专项奖申报表》、《重庆工商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重庆工商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先进事迹材料控制在1500字以内,申报党建工作专项奖和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优秀事迹材料控制在800字以内。各分党委、党总支于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将本单位的申报表、推荐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并报电子文档。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5.党委组织部将各类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后,召开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奖申报工作汇报会和优秀学生党员推荐评选会,名单确定后,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
6.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初步表彰名单,并予以公示。学校将在“七一”前夕召开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大会暨“七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按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田xx 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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