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校(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重点,瞄准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这个目标,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党内监督,加强纪律建设,突出执纪审查,深化作风建设,从严管好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校(院)“十三五”规划落实和“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一、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 在政治纪律上从严要求。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牢记“五个必须”,严守“六项纪律”,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校(院)党委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2. 在组织生活上从严规范。严格督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推进民主生活会经常化、规范化,坚持每年召开1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开展对民主集中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委议事规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
3. 在“关键少数”上从严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等制度。加强对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廉洁自律规定、签字背书制度等情况的监督,坚持和完善廉政谈话、约谈、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作斗争,加强家风建设、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发挥廉政表率作用。
4. 在选人用人上从严把关。督促执行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管,督促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完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坚持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以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对标选人用人全过程。
二、坚持挺纪在前,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5.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研究制定《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方案》,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开展廉政风险信息收集、评估和预警,在权力运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和干部培养等方面深入排查风险、建立防控措施,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职工防范廉政风险的自觉性,着力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努力构建权责清晰、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6. 深入推进制度治党。深化标本兼治,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制度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制度完善和制度创新,强化各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的首次监督,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保障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不断推动纪律检查、行政监察、业务监管有机结合,确保依法治校与制度治党、依规行政统筹推进。
7.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积极践行纪检监察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充分运用好第一、二种形态,合理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从严从细、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作风、纪律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完善抓住“关键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8. 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有效运用网络、讲座、廉政短信、宣传橱窗、清风广场及廉政基地实践教育等多种途径,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党纪国法教育、家风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重要内容,大力培养、树立和宣传勤政廉洁正面典型,激浊扬清,弘扬正气。
三、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9. 开展“治陋习、树新风”等专项整治。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变相公款旅游、庸政懒政怠政等顽疾,坚持抓常抓细,紧盯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对典型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遏制腐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10. 深化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持续整治学生资助资金落实不到位、违规招生及乱收费,以及基建、采购、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正风肃纪,对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健全查纠不正之风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教风学风和医德医风建设。
四、突出执纪审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1. 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严格执行《xx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制定校(院)《信访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流程,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办理力度,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及时查处信访举报、巡视移交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到信访等问题线索处置“零暂存”。
12.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案情、工作双报告,坚持集体讨论案件制度,坚持“审查分离”,确保执纪办案程序规范、细节准确、证据充分,注重依法依规,规范事实认定,做到量纪平衡、宽严适度,配齐执纪审查专门场所,提高执纪审查的质量,真正发挥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的作用,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以问责为抓手,推动落实“两个责任”
13. 督促完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开展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建立一事一督查、一事一汇报制度,对照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落实问题整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时按质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14.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推进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校(院)事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统筹谋划,分解工作任务,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提升执纪的质量水平,加大问责的追究力度,坚持每季度向党委汇报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完善二级党组织、直属附属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纪检专干联系基层制度,使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15. 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以问责为抓手解决履责表面化、形式化等问题,以强有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同时,要正确把握好“三个区分开来”,践行容错纠错机制,真正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六、持续深化“三转”,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
16. 打牢思想根基。纪检监察干部要贯彻“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在政治思想上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职责使命,带头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持续深化“三转”,工作理念上实现由权责不清向履行专责转变,工作方式上实现由执纪不严向违纪必究转变,工作作风上实现由大而化之向严细深实转变,努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用实际行动诠释忠诚的政治品格、干净的做人底线和担当的从政准则。
17. 强化内部约束。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并以《工作规则》为重点内容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选优配强纪检监察队伍,建立纪律审查业务骨干人才库,坚持“能者上、庸者让”的纪检监察用人导向,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创新执纪办案组织方式,探索建立与其他高校交叉办案、内部联组办案的新模式。建立定期调研走访机制,推进监察力量下沉,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对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正风反腐取得新成效。
18. 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工作“十不准”规定,对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以案谋私、泄露案情等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不护短、不掩饰,保持队伍纯洁,严防“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二级党组织纪委、纪检委员、特约监察员和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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