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订立的《十条家规》全文如下:
一、晚辈不能丢下工作专程进京看望他,只能在出差路过时才可以去看看。
二、外地亲属进京看望他,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住宿费由他支付。
三、一律到国务院机关食堂排队就餐,有工作的自付伙食费,没工作的由他代付。
四、看戏以家属身份购票入场,不得享用招待券。
五、不许请客送礼。
六、不许动用公车。
七、凡个人生活中自己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劳。
八、生活要艰苦朴素。
九、在任何场合都不能说出与他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
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周总理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其高风亮节,令全世界景仰。不仅自己清廉,还严格要求并谆谆教诲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能占公家的便宜,绝不能享受任何特殊照顾,绝不能谋求一点私利!”他还经常告诫领导干部要过好思想关、政治关、社会关、亲属关和生活关,要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并表示自己带头改造。
周总理出差从来不让地方政府特殊安排,与随行人员同住同吃,坚持用自己所带的物品,甚至都不领取出差补助,为国家减少负担,用好国家的每一分钱。生活中,周总理不管在哪儿,剩菜不让倒,下顿接着吃,理发刮胡洗衣等费用全部自付,也从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馈赠的礼物。向外宾送礼时用自己的钱垫付费用。
周恩来淮安老家只留下孤寡年迈的老婶娘,生活非常困苦,可是周总理不许淮安市政府对他老家有任何特殊照顾。但是,周总理每月都要从自己的工资中拿出一大部分钱补贴生活困难的亲属。建国后他对侄儿在农村插队和要求参军,也不允许有丝毫照顾。病重期间,对侄女前来探望毫不留情地说“不要来了,坚守岗位”。在知道自己的婊妹扛着自己的牌子向组织要工作后,立马指示开除其婊妹工作,下放到基层锻炼。自己的家人和亲属来往出入,尽管有公车也从来不接送。有一年春节前夕,周恩来家乡淮安县人民为表达敬意,托人给周总理送过两次土特产。第一次因不便退回,即委托办公室写信批评淮安县委,并附寄了一份《中共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和停止新建招待所的通知》,要求他们认真研究,严格执行,并以超出土特产的价格,寄给淮安县委100元钱。第二次是淮安县委书记到北京开会,带了点茶给总理。周总理坚决不收,委托办公室的同志原封不动给退了回去,又送给淮安县委一份中共中央不许请客送礼的文件,还亲自用铅笔在文件上批示:“请江苏省委、淮阳地委、淮安县委认真阅读一下,坚决照中央文件精神办!”
家风连着党风,家风关乎形象。领导干部能否管好自己的亲属,不仅关系到领导干部的自身形象,更关系到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以及党群干群关系,是一个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原则性问题。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少数领导干部却忽视了家规的作用,自认为订立家规是多此一举,毫无必要。因此,在对待自己亲属的问题上,就肆意放纵他们,不仅对他们的不当行为和错误做法不教育制止,反而包庇袒护,甚至放任自流,结果让感情代替原则,让公心让路于私情,把人情凌驾于人民利益和党纪国法之上,不惜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滥用手中的权力,以身试法。这样一来,既害了自己的亲属,也让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纵观近年来那些被查处的贪污腐败分子,因为受家风不正、亲属拖累之害而腐败堕落的官员不乏其人,教训可谓深刻。
“管好家人”是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原则的具体体现。“一人当官,鸡犬升天”是封建特权思想,与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对立的,相违背的。作为组工干部,在处理亲情、特权与党性问题上,我们要向周总理看齐,把握好手中的权力,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要警钟长鸣,手握戒尺,视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不用权力作交易,不贪图小便宜,不纵容袒护亲属捞好处谋私利。要用自己的清正廉洁影响干部群众和亲属家人,消除特权思想和贪婪心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一名纯洁高尚的组工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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