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全县国税系统党的建设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国税系统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抓好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促进工作为目标,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争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全面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
一、全面理顺从严治党体制机制
1.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省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国税系统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落实好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调整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据总局相关文件,制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落实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党组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作为年度督查计划的固定项目,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系统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好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季度至少深入联系点1至2次调研指导党建工作,每人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或作1次学习辅导,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2. 建立健全责任和考核机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支部书记管党机制,完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制度,形成半年考核制。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考评,突出强调党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一岗双责”意识,既要抓好本职,也要做好党建,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支部党建工作检查。
3.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按照省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国税系统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正式党员的,应当兼任党支部书记。根据我局人员的调整变动和机关党委以及支部书记的配备情况,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委委员和支部委员,充分发挥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作用,提升队伍和部门形象。
4.加强与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按照“条主动、块为主;两结合、互为补;抓党建、带队伍”的工作要求,加强与上级机关党办和地方党委、纪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县直工委的协调、沟通与合作。年初报告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每月至少上报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年末报告全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二、切实加强党员政治思想建设
5. 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平台建设。着力完善内部信息网“党建园地”、基层单位“党建工作宣传栏”等学习平台,及时更新相关栏目内容。坚持每月编发《党员学习材料》,丰富学习内容,使党员干部学有载体。完善党员电教室建设,建设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推动党员干部加入“共产党员微信”和“xx先锋网微信”,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拓展宣传教育渠道。进一步加强机关阅览室建设,为开展好全民阅读进机关活动奠定基础,推动党员读书学习常态化。
6.加强党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制定xx县国税系统党建工作指引,举办1期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参加的党务工作培训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履职能力。积极选派党务工作者参加上级举办的党务工作培训。
7.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日”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为基本内容,制定全年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发挥党组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党支部基础性作用,落实好每月1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党员每月1次集中学习、支部书记每半年上1次党课等活动,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传承家风家训教育,努力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采取专题辅导、形势报告、座谈讨论、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电教片等方式,不断丰富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形式。
三、认真落实党建各项工作制度
8.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从严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建立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半年一次检查制度。
9.完善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组织开展好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
10.抓好党费收缴制度的落实。增强党员意识,每个党员按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特殊情况下,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严禁每半年甚至更长时间交纳一次党费。
11.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组织观念教育,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12.认真开展好发展党员工作。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改善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和规定程序发展党员。
四、抓好党建主题活动的开展
13.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结合201*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机关股室(2个)、税源管理单位(4个)和办税服务厅(室)(4个)设立10名党员先锋示范岗,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便民办税工作。
14.开展党员服务进社区活动。按照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促使机关党员干部以不同形式、不同内容认领服务项目,开展好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在联系群众中增进感情、提高能力、改进作风。
15.开展党员服务群众活动。在县委统一部署下,继续开展好“单位包村、干部保户”新一轮帮扶工作。深入和拓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按照上级要求,从资金、人员、政策、项目等方面,帮助花园镇刘李村联系点进行新农村建设。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立“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在社会”的理念,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继续做好与社区的“共驻共建”工作。建立青年志愿者队伍和服务机制,拓展青年志愿者参与面和覆盖面,实现志愿服务活动“小型化、团队化、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国税部门青年的奉献意识。继续开展力所能及的对社会捐助和献爱心帮扶活动。
16、开展文明国税创建活动。按照 “全省文明单位”考核体系要求,制定方案,分解任务,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抓好日常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宣传,继续抓好“四德”宣传教育。利用“道德讲堂”、文化展厅、内外网络、各类新媒体等引导广大党员弘扬“爱岗敬业、忠诚履责、热忱服务、无私奉献”精神,争创新一轮“全省文明单位”。重点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帮扶共建活动,培育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全县省级文明县城和“三清”活动,做到对包保路段负责,对创建文明县城负责;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机制,开展文明有礼培育、勤俭节约、文明风尚传播和优美环境建设活动,营造文明氛围;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弘扬传统文化精粹。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争先创优,评选 “最美xx国税人“纳税服务之星”、“巾帼文明岗”等,争先进、树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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