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第一个党内监督的专门文件,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了最高层次的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依据,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强有力的保障。
强化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我们党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目的就是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
“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条例》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就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长期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抓好高级干部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并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也在党内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同志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党内监督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发挥好“一把手”在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上的示范表率作用,对管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具有重要意义,必须着力加强对“一把手”教育的针对性、管理的经常性、监督的有效性。准则和条例都对中央层面提出了专门要求,强调要从中央层面做起。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自上而下把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搞好,就能以令人信服的表率作用,推动全党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率先垂范方能上行下效”,这句话正表明了一个浅显而深刻的道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以身作则才能树立一面旗帜,展现一种作风,凝聚一种力量,引领一种风尚,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才能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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