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作风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而制度具有夯基、固本、清源的属性,是系统的支撑。建立“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是从根本上解决作风问题的最有效途径。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体系,关键是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健全规范改进领导干部个人作风、会风文风、“三公”经费、选人用人、政绩考核等多维度、全覆盖的制度体系。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在纪律检查、思想教育、人事任免、预算控制、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方面,建立落实责任、廉政教育、预防监督、问责追责、干部任免和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形成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
关键词:党员干部 作风建设 反对“四风” 制度体系
一、作风建设的释义及内涵
(一)作风建设的释义。
作风是包括党政组织、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学习、思想活动、领导活动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体现党性原则的一贯的态度和行为模式,它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党员干部的党性与世界观的外在表现,关乎党员和党政组织的形象的外在品质。党的作风包括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党的作风建设的整体态势可以通过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学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领导作风建设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充分体现出来。
(二)作风建设的内涵。
一是思想作风。党的思想作风是党的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问题,是全党在思想上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取向和风格特点。党的思想作风的核心是党的思想路线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党的思想作风建设的最根本要求。二是学风。学风这一概念是毛泽东1942年2月1日在延安中共中央党校举行的开学典礼演讲中提出来的。毛泽东说:“所谓学风,不但是学校的学风,而且是全党的学风。学风问题是领导机关、全体干部、全体党员的思想方法问题,是我们对待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态度问题,是全党同志的工作态度问题。既然是这样,学风问题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第一个重要的问题”。学风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必须坚持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坚持学以致用、用学到的理论真正去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工作作风。党的工作作风是指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开展日常工作中所形成的行为要求、行为态度和行为风格。党的工作作风建设的核心是要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勤恳恳工作,做到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四是领导作风。我们党是中国的领导党和执政党,党成为领导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党既然是领导党就要实行领导活动。党和党的领导干部在进行领导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态度和行为模式、行为习惯就构成了党的领导作风。五是生活作风。生活作风是党的干部在日常生活中所形成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模式,是干部的道德观念、人格品质、文化素养、生活情趣在日常生活中的综合反映,是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日常生活中的直接表现,我们党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必然要求党员干部生活上要艰苦朴素、品行端正、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二、作风建设制度化的必要性
(一)党的作风建设制度化,是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得出的必然结论。
土地革命时期,由于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推行给革命事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一度出现“左”倾教条主义把红色革命地区丧失殆尽的惨痛教训。1945年,毛泽东在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首次提出发扬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了“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的整风运动,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新中国建立初期,按照毛泽东提出的“两个务必”思想,我党连续开展了几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不仅使党保持了革命战争年代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警惕和抵御糖衣炮弹袭击的显著效果,而且使新生的人民政权得以巩固。“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大搞政治运动,名义上是直接依靠群众,实际上脱离了广大群众,从而使党的作风建设遭到严重破坏。宗派主义,家长制,封建专断,“乱打棍子、乱扣帽子、乱抓辫子”等各种歪风邪气滋生。实践证明,用大规模群众运动的方式整党整风、解决党内作风问题,在特定的时期确实取得了成效,但随着党的历史方位转变,这种方式的弊端也开始显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在深刻总结作为执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为解决党的作风问题,不能单纯依靠思想改造和政治运动,治本之策是制度建设,明确提出必须把党的作风建设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的思想。完备的、健全的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党风建设的推进,既可以预防又能够制止和惩处破坏党的优良作风的行为,遏制各种不正之风、消极腐败现象的蔓延,使搞不正之风的人失去制度靠山。
(二)作风建设的制度化,是由制度自身的本质特征决定的。
首先,制度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制度一旦形成,要求每个人都必须遵守,如果违反,将会受到惩治。因此,制度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权威性。其次,制度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形成以后,制度的结构和制度的安排有其相对的稳定性,在一段时间内发挥它的作用,不可能轻易变动。制度不会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会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再次,制度具有明确性和具体性,制度是有具体而明确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的,在实践操作中,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做,它都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党的制度能够使人们正确界定党员、干部的正确行为与错误行为的界限。最后,制度具有根本性和全局性。党的制度是全党共同意志和共同利益的体现,对全党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约束力,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它可以指导党内生活,规范领导行为,保证党的事业顺利发展。邓小平曾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
(三)作风建设制度化,是由作风问题本身的特点决定的。
作风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种积淀,是潜移默化的过程,其突出特点是根深蒂固、难以改变。因此,形成一种优良作风不可能一蹴而就,克服一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不良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抓一抓就会有好转,松一松就会有反弹;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老的作风问题解决了,新的作风问题又会出现,或者老问题以新面貌出现。如果抓抓停停,或者寄希望于一次集中整治就能解决,抓一阵松一阵,不仅解决不了作风问题,还可能适得其反。制度具有根本性、稳定性、连续性,具有普遍长期的约束力,因而是改进作风常态化的重要保证。有了好的制度机制,发挥制度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往往能让好的作风得到更好的弘扬,让不良作风得到更有效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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