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镇直各单位:
按照县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工作部署,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办发电[201*]18号)、运纪发[201*]5号《**市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暂行规定》和平纪发[201*]7号《关于全县开展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遏制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晋办发〔**〕18号《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运纪发[201*]5号《**市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暂行规定》和[201*]7号《关于全县开展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开展集中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长效机制等措施,有效遏制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促进社风民风,树立和弘扬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带头移风易俗、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着力解决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顶风违纪问题,切实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三、整治范围和任务
(一)整治范围
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整治内容
1、整治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问题;
2、整治通过分批次宴请、分地点宴请等隐性方式变相大操大办问题;
3、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参加,以及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4、整治利用“流水席”违规宴请的问题;
5、整治因操办婚丧事宜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问题;
6、整治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使用公务车辆等行为;
7、在办理生日、乔迁、升学、老人三年等喜庆事宜,邀请非近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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