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班子成员以及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我扎实推进党建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身作则夯实党建基础,严格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一是履职尽责,发挥第一责任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我始终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与各支部签订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责任状,10个党政班子成员分别跟踪服务指导全镇13个党总支,每月参与2次所在支部党组织活动。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检查推进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格局。
二是夯实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大力推进“年轻党员”计划,拓宽入党积极分子渠道, 在农村合作社、非公企业、退伍军人中发展党员,今年新增35周岁下党员5名、积极分子18名。着力加强薄弱村治理转化,今年共对**、**等6个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班子进行了调整。同时一方面鼓励村支书创业致富,在支书中培养“经济能人”,另一方面注重能中选优,在“经济能人”中选配支书,在广大党员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三是强化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的为民服务意识。乡镇提供10万元专项经费,各村筹集12万余元培训经费,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活动,今年共培训党员600多人次。安排大学生村官逐村上门,指导各村利用远程教育系统,学习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关内容;通过“七一”宣誓、情境课堂教育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所有重点工作都安排党员包户宣传,如小康创建、农民资金互助社事件维稳等,每个党员包10-20户,有力的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政绩观念存在偏差,奖惩激励缺乏制度约束
一是基础投入不足,缺乏党建活力。一是没有着力抓好党建人才队伍建设,缺乏党建专职人员。二是党建经费还有较大缺口,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不高,部分非公企业没有专项党建经费,党组织开展活动缺乏资金支持。三是党员活动不正常。部分农村党员参与支部活动少,学习不多,观念落后。部分企业和村支部负责人党性修养不够,今年甚至有极个别人员违规违纪,在群众当中造成了负面影响。
二是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方式陈旧。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沿袭老办法,“念一遍文件,读一段报纸”,停留在“形式主义”、做表面功夫。在对外招商过程中,我们虽然发现在外流动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意向很强烈,但缺乏活动场地和有效组织,党组织活动不能正常开展。
三是督导奖惩不严,党建动力不足。基层党建工作缺乏科学的奖惩激励机制。部分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还抱着可有可无、可抓可不抓的思想,处于想起来就抓一下,想到哪抓到哪的阶段。部分支部负责人对前一年的党建工作经验教训没有总结,对下一年的党建工作没有谋划。对此,没有出台相关严格奖惩制度,奖勤罚懒。
我对以上问题进行认真反思,认为主要是我主观方面问题。一是片面追求政绩,选用支部负责人时侧重于能抓经济工作,忽视其抓党建的能力。二是创新能力不足,我个人对支部负责人的指导不力,没有把党建工作和其他事务有机结合,不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三是奖惩落实不力,对于党建工作,虽然部分支部负责人没有履职到位,为了不打击他们完成其他工作的积极性,我没有严格落实奖惩,奖多罚少。
三、创新方式凝聚工作合力,落实奖惩促进良性发展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促进薄弱组织面貌改观。努力按照能中选优的原则,选好用好支部领头人;要求各支部结合全镇党建工作总体方案制定具体计划;对村情复杂、战斗力薄弱的支部,选派大学生村官和年轻干部作为“党建助理”,邀请经验丰富的支书进行指导,解决人手难题;组织支书和“党建助理”每月开展一次业务培训与经验交流会,积极锻炼培养村及机关的年轻党员干部。做好村级支书“传、帮、带”工作,为村级党组织建设提供“后备资源”。
二是联合开展活动,促进党建工作交流创新。结合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以**村、**居委会、**米业、**电子、**合作社5个支部牵头打造“强强联合”示范点。建立“对口帮扶”机制,由组织委员牵头,经济相对宽裕的支部提供经费,党建工作较好的支部提供方案,每月开展一次工作交流会,重点对经费、能力“双薄弱”的支部进行帮扶。拟在201*年初在苏南创建“党员之家——中共**县**镇委员会**支部(暂定名)”,丰富流动党员组织活动。
三是严格兑现奖惩,促进基层党建良性发展。完善目标管理、学习教育、组织生活等制度,制定权责一致的党建工作考核制度;要求支部负责人年初对岗位职责进行承诺, 公开承诺事项, 明确承诺时限,年底考核对开展党建工作不力的支部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并严格追究问责;借鉴基层站所负责人述职的经验,要求支部书记向党员、向群众每年述职1次,重点汇报党组织建设的“规定动作是否到位”。述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由镇组织科归纳梳理,镇党委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汇报整改情况。
一直以来,我都能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县委十二项规定。一是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广泛征求群众和班子意见,凝聚集体智慧,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完善党委决策机制、分工负责制、首问负责制、决策前征求意见机制等,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纳入规范化轨道。二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贯彻落实严格的党内生活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今年参加下属支部民主生活会11次,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支部集体领导班子和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良倾向和问题,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对照问题清单,扎实整改落实。将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作为工作的重点,遇到问题不回避,碰到困难不退缩,坚持开门整改,个人整改清单中“三公”经费管理、村级党组织建设等11项已经整改落实到位,其他3项均在按计划整改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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