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对乡科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进行述廉评议,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xx苗族自治县关于加强对乡科级党政正职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的。201*年以来,我县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已分三批对县内9个单位的9名党政正职进行了述廉评议,这次进行的是第四批,共4个单位。县委对此次评议工作非常重视,县委常委会听取了专题汇报。按照市纪委和县委的要求,我讲三点意见。
一、严肃认真地开展述廉评议工作。
开展述廉评议,目的在于教育人、警省人、提升人。为确保达到评议的真正目的,我们希望大家一定要按照“三要三不能”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实事求是地对述廉评议对象进行评价。要出以公心,不能心存顾忌。大家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对党的事业和评议对象高度负责的角度,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事件、对单位、对评议对象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而不能凭自己的善恶好丑,感情用事。要切实克服怕得罪人的思想,敢于说真话,讲实情,敢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要是对事业有利,只要是从关心和爱护评议对象出发,就要大胆阐述自己的观点。要真枪实弹,不能歌功颂德。大家对被评议对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评价,既要肯定成绩,更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敢于“点穴”,而不能避实就虚、避重就轻,更决不能只说优点,不讲不足,只谈成绩,不找问题,只唱赞歌,不进忠言。要切实整改,不能一评了之。对这次述廉评议中查摆出的问题和不足,敢不敢整改,能不能整改,既是一个认识和态度问题,也是一个能力和水平问题。在今天这个集中评议会议上,不但要对今年的评议对象进行述廉评议,还要听取去年四名对象的整改情况并进行评议。会后,对今年的述廉评议对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还要进行综合整理,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每位被评议对象都要以即知即行、立行立改的思想态度,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逐一进行整改。尤其要将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摆在首要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以解决。各评议对象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在评议结束后的三十日内报告县纪委。县纪委述廉评议小组要认真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监督和落实。
二、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天的会议除了共同接受教育外,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通过现场感受,进一步强化党政正职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希望同志们在以后工作中,除保持自身清正廉洁外,还要切实履行好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敢于抓班子、善于带队伍,尽职履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强领导者和大力支持者。从201*年开始,党中央对党委的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一岗双责”执行不到位的党委书记实行了责任追究,如山西原省委书记袁纯清、云南原省委书记秦光荣等。所以请各单位“一把手”一定要高度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好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三、严守制度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近几年,为了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把权力纳入制度的笼子,县纪委出台了多项措施,有作风建设方面的,有财务管理方面的,有“三公”经费管理方面的,目的就在于强化权力的公开透明,科学决策,减少失误。前不久,我们组织26个小组对全县所有村居社区进行了检查,发现村级财务基本得到规范,存在的一些问题正在督促整改。但有一些单位在执行这些制度上还存在抵触情绪,有的甚至阳奉阴违,使制度流于形式。在前不久召开的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强调了要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要重点关注影响大、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大家要清楚,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是在削弱权力,而是要管住嘴管住手,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在这里我再重申几条制度,希望大家遵守。一是严守财务会审制度。各单位必须成立财务会审小组,单位所有票据必须由财务会审小组集中会审后才能开支,同时杜绝签单,要用公务卡结算或现金结算,签单就是违反“八项规定”的证据。单位财务会审小组人员为单位“一把手”、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干部职工代表共3~5人组成。原则上要一个月会审1次。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签字,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加盖财务会审公章,超过1000元的单张票据“一把手”还要签字。不允许平时零散票据签字报销后再来补盖财务会审公章的情况发生。二是严格规范津贴补贴。201*年4月份,县委、政府组织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对大部分县直单位201*年发放补贴和补助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有些单位还存在滥发、乱发补贴和补助的现象,12月上旬县委、政府将出台责令清退和整改的原则和意见,请各单位“一把手”务必执行到位,该清退的要清退,该上缴财政的上缴财政。201*年请各单位严格按财政、人社部门出台的意见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开口子,否则追究“一把手”责任。三是严格公车管理。各单位公车节假日和下班时间没有公事必须归库,没有车库的也要定点停放,严禁领导干部私驾私用公车。四是严守干部作风纪律。要坚持不懈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并带头示范,新出台的规定大家要明确,就是从上午上班时间起到下午下班时间止,所有干部职工都不能参与打牌。这四条请同志们牢记,如有违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同志们,对乡科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开展述廉评议,是我县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监督、促进廉洁从政的有益尝试,是发挥县纪委委员作用、更好履行监督职责的制度创新,也是被实践已经证明了的对领导干部加强监督的有效手段。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未雨绸缪的清醒头脑、如履薄冰的忧患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用党纪政纪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炼就“金刚不坏之身”,争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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