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要以“四个强化”为抓手,不断提高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水平。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学习教育先行。要把两项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集中学习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使两项法规入脑入心,最终实现知行合一。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必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特别是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落实两项法规紧紧抓在手上,切实做到“四个亲自”,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三是强化示范带动。领导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少数”,是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的重点群体。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四是强化监督问责。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违反两项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着力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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