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我们将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严党纪、抓作风、反腐败,努力营造全区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同频共振的政治生态环境。
一、转职能,厘清主业抓惩防
转职能重在找准定位,强化主业意识,突出工作重点,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构建起立体式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是“三建一重”执好纪。严格执行有关党纪国法,树立纪法权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旗帜鲜明地严惩腐败。建队伍。围绕“学、比、用”,采取学习培训、书面测试、知识竞赛和实务对抗等练兵方式,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经济、财务、审计、心理和网络等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快速分析线索、快速突破谈话的水平,建立一支打“老虎”、“苍蝇”的办案铁军。建阵地。按照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加强办案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建成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对谈话室、过道楼道等场所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控,消除死角和盲区。安装AB门禁,将桌椅、线路、插座、卫生间、玻璃窗、硬质地面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进行有效处理,全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建机制。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整合公、检、法、司以及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能力的培训和办案工作的指导,推动基层自办案件率显著提升。积极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反腐倡廉的渠道,依托社区“廉情网格”等载体,打造广纳民意的开放性监督平台。重拳出击。严肃查处民生、拆迁、重大投资项目中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认真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三岗一效”问好责。健全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细化《海陵区机关效能作风问责暂行办法》。对党政一把手岗位,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总责责任。把作风建设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落实机关作风建设“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对机关作风建设应负的职责,实行“三必问”刚性问责:部门主要领导必问、分管领导必问、直接责任人必问,加大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等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对“实权科长”岗位,以首问负责制问行政责任。进一步拓展“实权科长”评议的触角,通过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行政问责制、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倒查倒逼追究制等,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对村居干部岗位,以任期考核制问勤廉责任。针对近年来村居干部信访件居高不下、违纪违法现象严重的情况,在加大查办案件惩戒的同时,建立个人述职述廉与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村(居)干部“勤廉双述双评”制度,坚持以评促廉,以考问责。对效能建设,以解决突出问题问作风热点。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海陵区违法建设防治问责暂行办法》,建立责任人员名单库,强化职责履行,明确责任担当,狠刹歪风邪气,有效解决少数镇街、村居干部防违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做老好人,控违时只响雷不下雨做糊涂人,拆违时只听楼板响不见人下楼做局外人的不良现象。
三是“三重一大”把好关。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加强制度的惩戒力、防范力和保障力,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构建重大项目廉政预警机制。督促出台《重大项目廉政预警工作暂行规定》,通过对重大项目相关业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廉政预警审核,加强对重点工程和重要政府采购等重大项目的规范管理,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研究出台《加强村(社区)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意见》,规范集体资产租赁行为,维护资产运营安全,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二、转方式,强化督查促发展
转方式重在强化“再监督”,抓工作部署、抓督促检查。
一是转变工作思路。转变纪检监察机关“开山斧”、“挡箭牌”、“灭火队”的角色,按“独立抓、牵头抓、督办抓”等方式,分清责任,分步推进,分层落实,从日常的直接参与中跳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抓执行和抓落实上,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牵头而不包办、督促而不取代。
二是完善督查机制。优化“大督查”工作格局,推行“带单督查”制度,以“告知单、提醒单、督办单和问责书”为主体,实行“三单一书”联动督查,努力构建“同级互动、上下联动”的效能监察新体系。
三是建立评价标准。根据变化的形势和要求,探索出台《海陵区党员干部问德问廉、问效问责等级评估暂行办法》,试点对重点岗位上的党员干部实行在自我初评、领导评价、群众测评、组织抽评的基础上综合定级,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管理档案,并与干部提拔、晋级、奖惩挂钩,以评促纠,对“无利不办事、利少难办事、有利瞎办事”者零容忍,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速、提质、提效。
三、转作风,取信群众树形象
把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层层传到压力,逐级落实责任,以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取信群众。
一是推行作风建设巡察制度。借鉴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的工作经验,在全区推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巡察制度,通过集中检查、重点巡察、突击暗访等方式,对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和村(社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反对和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巡察中发现的一般问题,提出建议并跟踪整改;比较严重的问题,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督促检查;违反党纪国法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二是开展科室星级评定活动。拟用三年的时间,对直接面对企业、项目、市场主体和群众,担负执法、审批、备案、收费、管理、服务等职能的区级机关重点科室进行星级评定。年初公示。通过网络平台、村(居)务公开栏公示重点科室的名称、职能、服务承诺、联系方式等信息;日常检查。区效能办不定期深入各部门(单位),向服务对象咨询有关情况;年终评议。通过问卷调查、单位自评、公开述职、社会测评等方式,结合日常网络平台的评议,分别评出五星级科室、四星级科室、三星级科室。对排名最后三位的,取消该科室及其负责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科室,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负责人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三是打造“梅兰清风”廉政文化品牌。通过开设平民讲坛、开展廉内助评选、举办廉政书画展览、举行廉政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打造具有海陵特色的“梅兰清风”廉政文化品牌。充分发挥海陵“名嘴”的特有效应,建立“廉政海陵”名嘴宣讲员队伍,通过廉政文化的长期浸染与熏陶,促使党员干部有效抵御潜规则、圈子文化等腐败亚文化,形成有利于推进廉政建设的文化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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