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既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拓展和深化,也是新时期干部作风建设的新标尺,更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在“四个全面”的大背景下,人大干部只有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才能不断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严以修身,坚持党的领导
严以修身重在坚定信仰。要自觉锤炼党性,努力向焦裕禄等英雄模范人物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清楚自己是党的人,对党绝对忠诚是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地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机统一起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人大工作融入和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健全人大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抓好发展规划变更、大额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举债融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实施等重大事项审议决定,推动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严以用权,依法履行职责
严以用权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领导干部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领头羊,是团结带领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主心骨,珍视并善用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心中有戒,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让权力造福人民。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依法履行职责,要把“有位、有度、有效”作为履职的基本原则,围绕全面落实国家“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发展方针,通过深入调研、专题询问、督办评议、审议意见落实等形式,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强化对全口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重点专项资金公开,建立人大与财政部门共享信息机制,加大对审计报告中重大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监督,建立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制度。抓好专项工作审议,重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社区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加大“两院”工
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抓住与全县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强化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三、严以律己,加强自身建设
严以律己当心中有戒,就是要管住自己,坚决守住个人干净的为官底线,干净净做事,站好最后一班岗。自觉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权力,牢记宗旨,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做宪法和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将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彻于大小决策部署中。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主动配合县委筹备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措施,提升县、镇人大依法履职水平。坚持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四有”、“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向中央基准看齐、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坚定性,更加自觉的履行法定职责。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个不准”的精神,深入基层,关注民生,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机关管理,增强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增强机关的生机与活力。重视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落实常委会领导指导镇人大工作制度,密切工作协同,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工作交流,形成整体活力,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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