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局党(总)支委员会是于××××年×月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现已任期届期。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局拟于×月×旬召开党员大会以“双直选”的方式选举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
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拟设委员×名,其中书记和副书记各1名。在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按姓氏笔画排列)等×位同志,其中,书记候选人为×××同志(副书记候选人为×××同志)。
当否,请批复:
年 月日
【二】
xxxx乡党委:
我村本届党支部到年xxxx月届满。按照党章规定,拟定于xxxx月2日下午召开中国共产党xxxx乡xxxx村支部党员大会。这次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上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中共xxxx乡xxxx村支部委员会拟3人组成,其中书记一人。拟提委员候选人3名,差额1名;支部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在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在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三】
中共xxxx县直机关工委:
我党支部现有党员10名,党支部至今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我党支部委员会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经原支部提名,并经支委会议讨论,决定下届支委会设支委3名,一致推荐xxxx、xxxx、xxxx、xxxx4名同志为支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实行差额选举。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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