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局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准确、科学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实绩,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目标,增强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x局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x经济转型发展为主线,切实强化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xxxx”和“xx工程”活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目标,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生态、和谐、富裕新林区提供有力的服务与保证。
二、考核对象
局直属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
三、考核原则
201*年x局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走过场,求真务实,真正达到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抓好党建工作。具体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阶段性考核与连续性考核相结合原则。考核工作以年度为周期,按既定的目标对各单位党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目的性、经常性的动态管理。同时,保持年度考核的连续性,做到既有助于当年党建工作目标的全面落实,又能促进党建工作长远规划的实现,从而使党建工作不断地上层次、上水平。
(二)坚持考核党建工作与考核中心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在考核党建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同时,注意考核各基层党组织是否真正找到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是否达到了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目的。既要评价考核党建工作,又要看本单位的行政工作业绩。
(三)坚持了解情况与总结经验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全面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又要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认真总结好的做法与新鲜经验,以便明确方向,完善措施,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结果公开,对局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五)坚持奖励先进与鞭策后进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单位要进行表扬与鼓励,使其增强进一步做好工作的荣誉感与积极性;对领导不重视、工作无成绩,消极应付的单位,要进行批评与曝光,使其提高认识,及时整改,奋起直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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