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改革事业。同时强调,人民是改革的主体,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齐心协力推进改革,必须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把蕴藏于人民群众之中的力量充分挖掘释放出来,让改革获得不竭的动力。
发挥基层组织优势,动员激励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是党在基层的战斗堡垒。越是改革向纵深推进,越是社会矛盾复杂,越需要基层党组织发挥联系群众最直接、最经常、最密切的优势,做好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工作,统一思想共识,形成改革合力。要采取组织培训、集中宣讲、专题报告、学习交流等形式,扎实开展《决定》及有关改革方案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把中央的方针政策讲透彻,把改革的思路举措讲清楚,把对群众的利益安排讲明白,分类分层解决党员群众思想认识问题,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集中各方智慧、调动积极因素,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快工作重心转移,提供“适销对路”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群众物质文化需求,保障群众权益,让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现在,群众服务需求日益增多,对党组织的期盼越来越高,基层党组织必须顺应群众愿望,把服务作为基本职责、鲜明主题和自觉追求,把工作重心转到搞好服务上来,努力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各具特色的服务。服务越及时、越有力,党组织的威信就越高、凝聚力就越强。农村党组织要重点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发挥职能,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以组织党员在居住地服务为重点,开展菜单式、组团式服务活动,推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注重适应职工队伍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的新变化,探索建立职工诉求办理等制度,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着重在贯彻党的政策、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等方面搞好服务。少数民族地区党组织还要在团结各族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维护稳定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建立社会参与机制,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决定》提出“发展基层民主”,强调“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面对改革攻坚的繁重任务,唯有集纳民智、顺应民意,才会赢得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踊跃参与。在出台涉及群众利益的举措时,要真诚倾听群众呼声和诉求,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和接受程度,切不可自说自话、关起门来搞改革,更不能异想天开、凭主观愿望拍脑袋行事。要通过“民情恳谈会”、“党群议事会”、“社区议事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建立各方意见表达平台,规范群众参与决策程序,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下的专家论证、群众参与的科学机制。要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加强对工、青、妇等团体的领导,发挥好各类组织在维护群众利益、管理基层事务、扩大群众参与改革等方面的作用。
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工作长效机制。有了服务的意识和愿望,还要有服务的本事和本钱。要坚持利益分析法,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投入,整合各类资源,建好服务中心和活动场所,确保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有资源、有能力、有平台。要理解信任和关心爱护基层干部,健全基层干部报酬待遇稳定增长机制,激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要抓住巩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健全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入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和结对帮扶活动,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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