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案件、惩治腐败、甚至以极刑警示后人,这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思想的重大举措,深得民心,但这只是治标。如果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加以解决,既治标又治本,反腐败斗争的代价也会少得多。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必须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同时,他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国有企业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基础,某种程度上决定国家政权的稳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对国企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扩大监督的范围(社交圈、娱乐圈、生活圈),使国企领导干部的权利行使之处、延伸之处就是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处。
一是必须严格要求。教育是基础,重要的是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防止权力腐败,施教于领导,要求其堂堂正正做人,端端正正做事,有灵魂,有气节,理想信念不动摇,这是教育的核心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应按其具备的标准严格要求,使教育贯彻终生。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努力成为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会治党治国的政治家”。科学理论武装是根本,理论是做人的指南,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在企业中更要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这是落实“三个代表”思想的必然要求,是第三代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一贯的思想。国家要有威,民族要有气,人要有魂,国企的领导岗位重要,既是本企业、本单位、本部门重大问题的决策者,又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从某种意义上讲代表着党的形象,影响着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决定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成败,关系着党的事业的兴衰。既要维护党的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又要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不断发展创新,还要完成党的根本任务,实践党的根本宗旨。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廉政、而且要勤政、优政。廉政就是为政清廉,严于律己,并非用构成“贪官”的标准去划定自己的行为准则;勤政就是忠于职守,勤奋敬业,俯首甘为孺子牛;优政就是追求高质、高效,勇于创新;廉政、勤政和优政是统一的整体,廉政是基础,勤政是方法,优政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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