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聚奇文、博采众长、见贤思齐
当前位置:公文素材库 > 报告体会 > 事迹材料 > 公安系统三八红旗手先进事迹材料

公安系统三八红旗手先进事迹材料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6-21 00:49:28 | 移动端:公安系统三八红旗手先进事迹材料

××同志现任即墨市公安局政治处科员,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立足本职岗位,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先后荣获山东省优秀派出所民警、山东省优秀女警官、青岛市十佳女警官、青岛市“三八”红旗手、即墨市“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等20多项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即墨市优秀公务员。

一、大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妇女队伍素质

××同志制定了《201*年妇委会理论学习计划》及《理论学习配当表》,组织全局妇女认真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广大妇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奋斗方向。同时广泛开展“大练兵”活动,组织全局妇女开展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举办“轮值轮训”培训班3期,全局97名女警察和女职工都参加了培训。同时,还组织53名女民警参加了上级举办的业务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

二、围绕市妇联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积极组织开展了“巾帼建功”活动。按照市妇联的工作部署,组织全局妇女同志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建功创业,为公安工作做贡献。为推动“巾帼建功”活动的开展,相继组织开展了 “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和“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同时,还组织女民警、职工开展了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岗位奉献”为主题的争先创优活动以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规范执法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全局女民警、职工在公安工作中的的模范作用。

广泛开展了爱民实践活动。一是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组织窗口单位的女民警、职工,深入社区、街道、学校等地,开展法律知识和公安业务宣传3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万余份。二是组织全局妇女开展了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和“爱心飞扬—慈善一日捐”活动,全局妇女共捐款5万余元。三是组织开展了“警营开放日”和“警民相约警务室”等创建和谐警民关系活动,为1万余名群众提供了咨询服务;四是开展了和谐家庭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走访慰问了350余名工作在破案第一线的男民警家属,增强了社会和家庭对公安事业的支持。

五是组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征求意见活动,走访企业、学校、村庄230多个,走访群众2100余人。

组织开展了“三八”节、母亲节、儿童节等节日的庆祝活动。三八节期间,组织妇女同志开展了法律宣传、爱民实践等活动,为群众做好事120余件;母亲节期间,开展了尊重母亲、热爱母亲等活动,并组织开展了和谐家庭、优秀母亲、好婆婆、好媳妇、好丈夫评选活动,大力弘扬了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儿童节期间,开展了法律宣传进校园、警校共建、“春蕾计划—资助失学女童”等活动,我局在去年资助30名家庭贫困学生的基础上,今年又资助了5名家庭贫困的学生。

三、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创建和谐社会

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六进”活动,组织局有关单位和村庄、企业结成对子,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今年以来,组织交警大队、110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刑警大队、法制科、户政科、出入境管理科、消防大队等单位,深入村庄、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处罚法》、《环境保护法》、《刑法》、《国家安全法》、《禁毒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60余场次。定期开展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1-8月份,共开展活动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接受群众各类咨询8000余人次。

发挥公安职能作用,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创建和谐社会。一是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加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力度,今年以来,该同志和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紧密配合,对我局立案受理的涉及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杀人、抢劫、强奸、伤害等刑事案件,及时靠案督办,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今年以来,共跟踪查处该类案件35起,使43多名受害妇女得以伸冤。二是继续加大妇女举报案件和信访案件查处力度。始终把信访工作当作妇女维权的主要阵地和树立妇联形象的重要窗口,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信访百日会战“活动,共受理和查处妇女举报案件和信访案件13起,解救被骗进入传销窝点的妇女27人。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公安系统三八红旗手先进事迹材料》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链接地址:http://www.bsmz.net/gongwen/769972.html